索 引 号 | 640105-109/2019-00092 | 文号 | 银西人社函〔2019〕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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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8-2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陈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大农场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情况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三大农场社会职能移交事宜,在西夏区2018年政府专题会上,政府领导对该问题做出了专题研究,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将贺兰山农牧场社会职能人员移交至西夏区管理并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两个不变”的原则,移交人员安置后原企业人员身份不变,原工资待遇不变。二是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贺兰山农牧场移交安置人员,移交安置前社会保险未足额缴纳的,由农场自行协调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后再做移交。三是“移交待遇不降低”的原则,签订长期聘用合同的16人工资待遇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农垦农场社会职能移交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宁党农办发〔2018〕12号)文件,按农垦集团原工资发放,继续执行原工资调整机制;其中工资标准低于银川市最低标准的,按照银川市最低标准予以保障(目前银川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月)。
签订长期聘用合同的贺兰山农牧场16人全部安置到西夏区国控公司,由街道办和国控公司共同负责做好移交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人员划转安置后,所承担的工作职能一并划转。国控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与16人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按规定落实移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16名移交人员档案由人社局(就创局)托管。人员工资及保险待遇中的财政承担部分,由西夏区财政局据实拨付至国控公司,国控公司按照移交人员实际工作考核情况发放人员工资。
银川市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马海波 联系电话:867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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