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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210/2019-00050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0-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银川市西夏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对西夏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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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社会保险体系的科学配置,合理调整各种社会保险政策,尤其是要解决涉及农民工的农村养老保险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的有机兼容问题,避免冲突和重复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社会保险体系科学配置,合理调整各种保险政策问题”答复如下:西夏区社保局按照国家政策办理各项经办业务。目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纳、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城乡居民自愿参保,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累计缴纳15年,年满60周岁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三个档次(缴费档次分别为180元、320元、760元),当年缴费,当年享受相应档次及医院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现行制度规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在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财政给予必要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入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分担机制和个人账户的约束机制,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实行属地管理

二、“关于农民工的农村养老保险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的有机兼容问题,避免冲突和重复”的问题答复如下:对于农民工参保,有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两种保险可供选择,如果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缴纳;如选择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可在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由单位(个人)直接办理缴纳,不受户籍限制。如之前已经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现单位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那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银川市西夏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金瑞     联系电话:867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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