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9/2018-08579 | 文号 | 银西人社发〔2018〕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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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02-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辖区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小微企业用工行为,促进小微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总工会、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银川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排查暨“四季行春查劳动合同”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银人社发﹝2018﹞45号)要求,决定从2018年2月11日开始,至2018年4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排查暨“四季行春查劳动合同”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西夏区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暨“四季行春查劳动合同”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西夏区总工会
银川市西夏区工商联
银川市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夏区开展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暨“四季行春查劳动合同”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小微企业用工行为,促进小微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总工会、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银川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排查暨“四季行春查劳动合同”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银人社发﹝2018﹞4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通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企业帮扶活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措施,指导督促小微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使小微企业劳动合约签订率明显提高,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关系趋于和谐。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普遍签订劳动合同。
(二)进一步完善“两网化”管理制度,建立网络化管理目标责任制。对辖区内小微企业逐一界定、逐户登记,不断充实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
(三)依法采集和掌握小微企业劳动用工信息建立档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和要求,将用人单位评定为不同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实施分类监管的制度奠定基础。
(四)依法指导督促各类工业园区的小微企业依法履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照自治区和银川市创建和谐企业(园区)标准,指导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五)建立劳动纠纷排查机制,对小微企业和各工业园区的劳动纠纷进行全面排查,以经营困难、停产、半停产的用人单位为重点,深入排查劳动纠纷,梳理各类矛盾隐患,及时准确地掌握劳动关系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执法检查范围
(一)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范围主要是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小微企业,重点是建筑业、制造业、商贸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
(二)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特别是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医疗机构和医药零售等组织也要纳入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范围,大力推动这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履行社会责任。
三、执法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内容是否合法有效,职工名册和备案记录)。
(二)用人单位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建立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加班工资发放和带薪年休假制度及执行情况)。
(四)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检查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和发放情况)。
(六)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
(七)用人单位遵守未成年保护和女职工权益保护情况(未成年工工作、体检和备案情况、建立女职工“四期”保护和卫生费制度及发放情况)。
(八)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
(九)用人单位组建工会和会员入会情况。
(十)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十一)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执法检查方式
由西夏区人社、总工会、工商联抽调执法检查人员,与各镇街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对两镇七街范围内的用工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五、执法检查工作方法
(一)认真做好小微企业摸底调查工作。执法检查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的手段,对辖区内小微企业逐一界定、逐户登记,就小微企业的性质、户数、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建立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要求每个网格内必须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加强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登记,不断充实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
(二)指导帮助小微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执法检查组要进一步完善“两网化”管理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挂点指导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要针对本网格内小微企业调查情况,制定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的具体工作计划,实行责任包干、分户到人制度。
专项行动期间,在明确责任和任务的前提下,深入小微企业现场,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与职工协商确定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必备条款,切实解决一些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条款不完备、内容不合法、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问题。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通过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对企业相关劳动标准进行规范和完善。指导小企业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行为,实现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序运行。指导、帮助小企业制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招工登记、工资支付、保险缴费、考勤等书面记录,促进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广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活动。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优势,深入小微企业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咨询服务、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小微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小微企业负责人进行学习培训,重点对那些新注册的、当前存在和发生过违法行为的小微企业进行培训,帮助督促小微企业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西夏区三方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在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期间,发挥人社劳动保障监察和工会基层组织的作用,突出阶段工作重点,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在检查对象上,以商贸、餐饮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和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医药零售及民办教学机构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突破口,重点检查小微企业是否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标;重点检查小微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和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建立率和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率达标;根据本地区劳动用工特点和劳动合同情况,查漏补缺。针对不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向社会公布。
六、执法检查步骤
这次执法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2月底前)。依托新闻媒体,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及劳动法律法规、企业民主管理相关法规。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热点问题。到各类用工单位、建筑及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利用辖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和监察员、工会工作者, 面对面向用工管理者和劳动者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广泛宣传《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形成守法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8年2月下旬至4月10日)。人社、工会、工商联抽调执法工作人员,与各镇街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用工单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或网格内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及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情况。尤其对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指导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及时办理用工备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企业集体合同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督促企业到人社部门对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备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进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行为,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督促用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对拒不改正的要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予以处理,并依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要求,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三)分析总结阶段(4月中旬)。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专项检查情况文字总结材料和执法检查统计报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此次开展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联合执法检查,是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表现。人社、工会和工商联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要求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按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对发现问题集中分析研讨,及时交流整改意见,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内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认真检查。一是对本辖区内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行业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签订或补签劳动合同,并及时进行劳动合同备案;二是对出现欠薪和欠缴社会保险的企业,要重点监控,督促企业及时发放工资、及时补交社会保险,防止出现群体性劳动关系事件;三是对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强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行为,督促企业依法合规裁减人员,维护困难企业职工权益;四是对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进行规范,特别是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工资及加班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对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要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比例、劳务派遣工是否参加工会、是否同工同酬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五是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和劳动仲裁案件投诉情况,对投诉集中行业和企业重点排查。
(三)边查边改、有序推进。坚持边查边改、有序推进的原则,以规范用工秩序为目标贯彻行动始终。一是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调查核实,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二是在专项检查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并结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严格执法,对非法用工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劳动监察机构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后,要全程跟踪违法行为的改正,直至全部改正为止。对于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三是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效果。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四是按照“一企一档,一格一册”的要求,建立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台账,严格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采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基础信息,为银川市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奠定基础;五是认真梳理劳动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劳动纠纷和矛盾隐患进行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限期解决,最大限度地把劳动纠纷解决在基础企业,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规范执法,作好记录。此次检查为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开展工作时,应按照执法要求出示执法证,并应按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联合执法检查组要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检查的全覆盖。针对专项检查工作中暴露的各种问题,及时耐心解释法律法规,并明确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做好检查记录,按要求认真填写专项检查执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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