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105-107/2018-09532 | 文号 | 银西司发〔2018〕17号 |
|---|---|---|---|
| 发布日期 | 2018-03-1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司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现将《银川市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
2018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宁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司通〔2017〕114号),加快构建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扎实推进法治西夏建设,现就加强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和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建设环境和谐优美新西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化、便利性法律服务,2018年,西夏区基本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并且实现两个30%的工作目标。即:30%的镇街服务站为独立的标准化一站式服务站,30%的村居服务室为规范化、高标准的典型示范服务室;2019年健全完善实体平台功能,业务工作全面开展;2020年在全区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内容及标准
(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名称
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2.主要服务内容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提供专业调解服务;
(4)提供律师代理诉讼、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7)受理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3.功能区域划分
(1)接待柜台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承担问询接待、办事导引、受理办理等工作任务,并根据群众需求、资源配置等合理设置各种接待服务窗口;
(2)等候休息区。根据场地条件设置座椅、饮水设备、视频播放设施、法律服务资源自助查询设备、书写台及辅助设施、应急医用设施等;
(3)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区。主要用于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既可设置独立区域,也可与等候休息区合并设置;
(4)特殊功能区。独立设置私密咨询室、人民调解室,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场地条件等配套设置会议室、资料档案室、办公室等。
4.场所建设要求
(1)中心在西夏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基础上建立。
(2)中心设置服务大厅(含接待柜台区和等候休息区),实行半开放式办公。
(3)人民调解室场地充分利用西夏区工会诉调中心调解室。
(4)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
5.主要配套设施
(1)办公设施
①电话、电脑(连接政务外网和互联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高拍仪、身份证识读器、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②等候休息区设立LED显示屏或视频播放器(用于公示公开的事项、播放法制宣传视频等)。
(2)便民服务设施
①法治宣传多媒体机、触摸式查询一体机。
②座椅、饮用水、书报架等便民服务用品。
③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资料。
④意见簿或意见箱。
(3)配备必要的安全卫生设施,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6.基本岗位设置
(1)接待导引岗。由公岗、三支一扶或实习大学生担任,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导引其在本中心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寻求法律服务。
(2)法律咨询岗。由中心值班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处理网络咨询或者求助信息。
(3)法律援助岗。由公务员、公岗、三支一扶担任,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
(4)人民调解岗。由公务员、公岗、三支一扶担任,负责受理人民调解申请,组织调解重大矛盾纠纷,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转办分流人民调解案件。
(5)公证受理岗。由人民调解岗人员办理,实行预约制,负责公证事项的联系、沟通。
7.公示的主要内容
(1)中心职能职责、服务内容、工作人员;
(2)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条件、程序、救济途径等;
(3)公共法律服务监督、投诉电话。“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12348”宁夏法网网址,宁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
8.基本组织构架
中心由分管副局长任主任,法援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原法律援助中心人员按现有岗位继续履行职责。
(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名称
××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2.主要服务内容
(1)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
(2)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
(3)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
(4)积极为辖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
(5)参与指导、考核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法律服务工作。
3.基本场所设施
(1)各司法所根据自身实际,可以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也可以在司法所内部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办公室;
(2)配备办公电话、电脑(连接政务外网和互联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身份证识读器等办公设备;
(3)摆放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摆放座椅、饮水机、宣传资料架等服务设施;
4.公示的主要内容
(1)工作站主要职能、服务内容、工作人员;
(2)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条件、程序及救济途径;。
(3)公共法律服务监督、投诉电话。“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12348”宁夏法网网址,宁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
5.基本人员配置
(1)工作站站长,由各镇街司法所所长兼任。
(2)工作站专干,由各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工作站日常管理和服务。
(三)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1.名称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
2.主要服务内容
(1)为村民、居民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接受村民、居民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
(3)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4)参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
(5)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村(社区)治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
3.基本场所设施
(1)原则上一个村(社区)设置一个工作室,特殊情况下相邻的两个村(社区)可以设置一个工作室,由各所长加强沟通联系,提出具体建设意见。
(2)工作室一般依托人民调解室设置,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话、电脑(连接互联网)、打印机和宣传资料架等设施设备。
4.主要公示内容
(1)工作室主要职能、服务内容、工作人员。
(2)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条件、程序。
(3)公共法律服务监督、投诉电话。“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12348”宁夏法网网址,宁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
(4)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包括姓名、职责、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信息,同时公布法律服务目录、法律服务操作流程、法律服务政策规定等相关内容。
5.基本人员配置
(1)工作室负责人。一般由调委会主任兼任,负责引导群众寻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调落实法律顾问、法律诊所、法治宣传队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2)村(社区)法律顾问。严格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采取定期到工作室、即时电话预约、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QQ群)等方式开展服务,每月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标准和考核机制,督促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步骤
(一)安排部署。2018年2月,制定《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各司法所结合实际,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时间表。
(二)推进实施。2018年底,西夏区基本建成区、镇街、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019年,西夏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要全部实现功能齐全,业务工作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位。2020年,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标准细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质量优质,全面建成覆盖全区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三)总结提高。西夏区司法局按季度对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情况跟进通报,对典型做法、好的经验及时推广,并按照年度推进步骤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组织验收,促进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全面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作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西夏区司法局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由高峰局长担任组长,李英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司法所长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作为成员,具体负责平台建设的组织推进工作。
(二)狠抓落实、及时跟进。制定计划,周密安排,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逐步推进,每季度进行通报督查,明确责任目标,对于存在问题要及时解决,加强与各镇街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同时要统筹安排,抓紧实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三)督导考核,量化考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将纳入西夏区司法所2018年度考评细则,并直接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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