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7/2020-00053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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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4-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司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两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2011〕33号)的规定,我区将进行2019年及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的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西夏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承担具体行政执法职责的持证人员。
二、年检工作说明
1.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本部门有效期内的执法证件按要求统一填写到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登记表》,对所填写内容负责,加盖本部门(单位)公章。
2.对本单位因受刑事处罚、退休、过期、调离西夏区等原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统计并作备注说明,将其证件回收上交,由西夏区司法局统一报自治区司法厅予以注销。如遗失请另行备注。
3.本次行政执法证年检工作结束后,逾期不予受理。
4.2019年因机构改革未年检的,年检标本次一并领取。
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于5月7日之前把《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登记表》及回收证件(有效期内证件不用报送),报送至西夏区司法局611室。
年审联系人:苏荣
联系电话:2078299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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