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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107/2020-00067 文号 银西法办发〔2020〕10号
发布日期 2020-05-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中共银川市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银川市西夏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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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各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中共银川市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西夏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银川市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20年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加快推进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结合西夏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市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西夏区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中主张权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习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银川科技新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进法治改革为抓手,把西夏区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衡量标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重点目标工作、具体措施分工和效果指标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权责分明、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具体措施:

1.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结合2019年机构改革,修订完善西夏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规范西夏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各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清理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自治区、银川市部署要求,深化我区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基本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继续完善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做好审批服务和管理。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编办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继续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电子化注册“一网”服务平台的使用,在现有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其他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码通办、全城通办”,继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着力打造窗口政务服务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便民化。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要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健全完善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经合局、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效果指标:

(1)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政务公开达到100%并对权责清单实现动态调整

(2)基本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3)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达到100%,统一集中办理达到100%,相关制度健全完善实现“一网”通办

(4)社会公众对政府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达到80%以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提高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具体措施: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8号),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备案率达到100%。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2)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或组织听证、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3)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政府以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应当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

(4)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牵头单位:政办、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7.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政办、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效果指标:

(1)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2)规范性文件公布率达到100%

(3)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审查率达到100%、纠错率达到100%;

(4)政府及各部门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销的情形;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情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8.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实行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法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牵头单位:政办,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9.落实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经排查认为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应当进行而未进行风险评估或者经评估不合格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牵头单位:政办、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0.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程序,细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

牵头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效果指标:

(1)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公开率达到l00%;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反馈制度落实到位,针对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反馈率达到100%

(2)经排查存在风险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率达100%

(3)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4)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到位,集体讨论率达l00%。

(5)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引发重大群体事件或者重大集上访事件的情形;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6)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违法决策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率达100%

(7)人民群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8)法律顾问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两镇及政府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比例达到80%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具体措施:

1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银川市开展行业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落实《银川市西夏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继续深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将基层发生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执法,进一步向镇街延伸。探索出台西夏区业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共同推进执法和监管,坚决避免推诿扯皮,延误工作。完善综合执法工作会商机制,定时定期召开综合执法协调会。研究镇街对派驻人员的考核办法,加大镇街对派驻队伍的管理力度。建立常态化的综合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强化执法保障。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综合执法局、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全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重点执法事项全覆盖,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制度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3.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常态化。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全面推行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广使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考取及换发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库,并予以公示。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效果指标

(1)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达到100%。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法制审核率达到100%

(2)行政执法公示率达到100%,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90%以上。

(3)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4)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达到100%

(5)对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人员和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具体措施:

14.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发挥政府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加强对政府履行承诺的监督考核,切实兑现政府对群众的承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牵头单位:政办

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5.加强公务员信管理健全并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6.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司法机关完善和加强行政管理,促进生成依法行政方面的司法建议。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7.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重点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三大攻坚战”专项审计、民生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牵头单位:审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8.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公开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力度。

牵头单位:政办

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9.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应用。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努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效率。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经合局、财政局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效果指标:

(1)实现行政监督全覆盖,政府服务承诺全覆盖,行政问责全覆盖,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2)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均达100%

(3)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覆盖率达到l00%

(4)新闻媒、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接受监督工作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5)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l00%,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总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20.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推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试点成果,加强信访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牵头单位:司法局、信访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制度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组织建设。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专业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选聘具有基层调解经验和相关专业技能,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牵头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加强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违法行为问责制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切实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素质。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牵头单位:司法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好自治区《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动方案》,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举证工作质量。

牵头单位:政办、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效果指标:

(1)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达到80%以上

(2)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

(3)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4)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总满意度达到80%以上

(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6)受案必结,全区年度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

(7)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复议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确保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具体措施:

24.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行政机关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工作人员集中学法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定期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将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成绩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及提拔晋升考核依据,行政机关人员参加集中学法知识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5.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学法微课堂”活动,利用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会前十分钟学习,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效果指标:

(1) 举办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讲座参加率达到100%;

(2) 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参加率达到90%;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6.强化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两镇、政府各部门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各部门分工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不力、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西夏区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西夏区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党办、政办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7.持续开展自治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宁法办发〔2019〕36号)的要求,继续在我区范围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区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形成样板效应,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牵头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28.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按照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西夏区委、政府部署,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发现、查找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确保西夏区委、政府确定的法治建设任务和部署方向不偏离、任务不落空、效果不打折。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年度考评方案,注重考评结果应用,作为衡量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9.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效果指标:

(1)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满意度达80%以上

(2)各部门上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达到100%。

、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方协调配合。各镇(街)、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要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总领工作导向,相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11月上旬,各牵头部门要对牵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邮箱:xxqfzb@163.com)。

(二)围绕工作重心,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街)、政府各部门应结合本工作要点,5月底前制定上报本部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并重视相关工作资料的整合收集,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以及年底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做充分准备(实施方案上报至西夏区行政中心611室)。

(三)注重经验总结,突出工作宣传。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至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内容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七大项目标任务,切实突出本部门工作实效,每月报送信息数量不得少于1篇(信息简报请及时发送至xxqfzb@163.com),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年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体系。

(四)结合督查考核,压实责任担当。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部门落实年度重点及进一步深化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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