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7/2019-00034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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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7-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采购招标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司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SHXD2019ZC第6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祥
项目联系电话:0951-20782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西夏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正祥 0951-20782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璐 0951-5170476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招标内容;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66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4:30 至 2019年08月02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文件编号:SHXD2019ZC第68号
四、采购单位: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
五、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采购预算:22.6650 万元
八、采购内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说明及要求)。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招标内容;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注:磋商时须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进行审核。
十、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0.1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联系电话:0951-5170476;
10.2报名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10.3报名成功后,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和递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日下午15点00分,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9年8月2日下午15点00分;
磋商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
联系人:刘正祥
联系电话:0951-2078298
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
联系人:陈璐
电话:0951-5170476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祥
项目联系电话:0951-207829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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