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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39925/2023-00020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采购招标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西夏区智慧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6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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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YC)007200

项目编号: SSGDZTB2023008

项目名称: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西夏区智慧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西夏区智慧矫正(安置帮教)中心设备采购(一标段)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智慧矫正(安置帮教)中心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60000.00
西夏区智慧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建设(二标段)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1西夏区智慧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40000.00
数量合计:2预算合计:8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2.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5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本项目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项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1-11 14:59:38 至 2023-01-18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2-0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6)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
       地    址: 西夏区人民政府6层
       联系方式: 0951-6851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联系方式: 0951-6717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秦虹
       电话: 0951-685118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荣 牛江燕
       电话: 0951-671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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