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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111/2019-00046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夏区审计局关于西夏区2018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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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西夏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5月5日至6月14日,对银川市西夏区2018年度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抽查了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下简称农水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镇北堡镇、兴泾镇、贺兰山西路办事处(以下简称贺西办)等5个组织实施扶贫项目的主管部门。审计工作得到了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工作进展顺利。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西夏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底,西夏区建档立卡户649户2,653人,其中:已脱贫享受扶贫政策598户2,471人;未脱贫的51户182人。

2018年西夏区共筹集扶贫资金2,114.05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1,206.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41万元),银川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32.90万元,西夏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85.15万元,银川市扶贫办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90.00万元;2017年结转资金415.60万元。上述资金全部拨至西夏区农水局、卫计局、妇联、教育局等扶贫资金使用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夏区农水局等部门共支出2,410.87万元,扶贫资金结余118.78万元。

此次审计抽查扶贫资金2102.79万元(占99.46%),涉及西夏区农水局、卫计局、贺西办事处及2个乡镇、1个村。其中,西夏区农水局2017年末结转扶贫资金414.37万元,2018年共计收到扶贫资金2,017.79万元(包括西夏区本级行政运行经费100.67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171.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41万元),银川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25.00万元,西夏区财政本级资金331.79万元,银川市扶贫办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90.00万元;西夏区农水局支出2379.38万元,其中,西夏区农水局直接支出1,540.39万元(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00.62万元),拨出资金841.67万元(贺西办433.53万元,兴泾镇84.05万元,镇北堡镇223.97万元,农牧局100.12万元)。截至2018年底西夏区农水局累计结转结余扶贫资金52.78万元。

截至审计实施结束,未接到举报信件和电话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8年,西夏区农水局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加大对产业扶持、持续发挥金融扶贫“贷”动作用、开展健康扶贫等扶贫措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入股形式将扶贫资金投入到扶贫产业项目,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18年,将同阳新村扶贫产业资金200.00万元以入股形式投入到宁夏正春泽农业有限公司,用于现代温棚示范园的发展资金,三年后由企业将入股资金返还。企业并按照每年收益的7%给村委会分红,每年分红收入14.00万元。

二是加大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额度,扩大小额信贷覆盖范围。2018年将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增加至312.00万元,截至2018年底,共为464户建档立卡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金额2,880.00万元任务完成率92.4%,超出银川市整体任务完成率16.4个百分点,贫困户覆盖率72.2%,超出银川市整体贫困户贷款覆盖率9.5个百分点,任务完成指标在全市三区两人县一市排名第一。

三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2018年,通过实施“健康扶贫政府兜底保障”,将农村低保户、残疾人、建档立卡户等全部纳入医疗救治对象,进一步加大健康脱贫攻坚力度,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此次审计发现,西夏区农水局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中,在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实施方面还存在金融扶贫进展缓慢,贷款任务未完成、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执行不到位、小额贷款手续不完善,风险补偿金拨付不及时、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实施滞后、项目未开工建设已支付全部工程款、对产业扶持项目的资金使用未起到监管作用、财务核算不规范、技能培训项目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金融扶贫贷款任务未完成。

2018年实际完成小额贷款2,880.00万元(含贺兰山村镇银行的66.00万元),完成任务92.3%,其中,黄河农村商业银行937.00万元,完成任务93.7%,邮储银行1,492.00万元,完成任务87.76%,石嘴山银行385.00万元,完成任务91.67%,主要是由于贫困户贷款积极性不高造成。

不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04号):“二、扩大扶贫信贷总规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扶贫信贷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扩大扶贫信贷资金投放,确保贫困县(区)贷款增速高于全区当年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全区农户贷款平均增速》”的规定,且西夏区扶贫办也与各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并按照签订的贷款任务拨付了风险补偿金,西夏区农水局应加大与西夏区财政局(金融办)的配合力度,增加建档立卡户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覆盖面。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实施滞后。

截止2018年底,就业扶贫资金50.00万元未支付。

不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各市、县(区)应加快预算执行,提供资金使用效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原则上当年安排当年使用完毕,确需结转结余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的规定。

依据西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文件(2019年第2次2号)要求,上述资金要在2019年8月份完成支付,西夏区农水局应督促3个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技能培训项目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

因2018年培训项目均未验收,培训费未支付,西夏区农水局应以验收认定合格的人数支付培训费,并加强对培训的监督管理,杜绝培训机构造假,防止培训资金损失。

四、审计建议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

建议西夏区农水局及项目实施单位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责任,按照项目批复及要求及时实施和验收项目,保证当年安排的项目资金及时使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金融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建议西夏区农水局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掌握金融扶贫政策,确保金融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保证培训资料真实完整

建议西夏区农水局强化监督责任,加大对扶贫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培训监督检查和验收制度,将检查验收结果与培训费直接挂钩,保证培训资料真实完整。

本报告有关内容,西夏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西夏区农水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西夏区审计局。其中与西夏区审计局公告事项相关的问题整改结果,请西夏区农水局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西夏区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告。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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