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11/2020-00049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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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4-0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审计机关法治化水平,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监督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围绕中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调整西夏区审计局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审计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审计局工作特点,重点宣传宪法及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压实普法责任。积极做好“七五”普法总结经验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
3.普法工作进度与工作信息要及时报送西夏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同时,积极宣传报道本单位普法工作经验和先进普法典型任务。
(二)具体措施
1.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包括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学法情况进行考核,敦促干部职工认真完成网络学法课程及考试任务,通过自学与集体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宪法与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年末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要求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2.根据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面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送相关活动信息,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四、考核要求
本考核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审计局干部职工评优评先及绩效奖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审计人员评选先进个人的依据,本办法由西夏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西夏区审计局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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