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30100938101/2025-00039 | 文号 | |
|---|---|---|---|
| 发布日期 | 2025-09-2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进一步规范西夏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制定审计项目年度计划,近期,西夏区委审计办印发了《西夏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按照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原则,着力推进西夏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办法首次将区委、区政府管理的133个预算单位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范畴,根据部门职能、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及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关键因素,将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对审计频率、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实现了对审计覆盖情况的动态精准管理,为按重点、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提供了清晰指引。
办法明确要对审计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完善了审计对象管理台账,与组织部门在领导干部信息方面加强数据互通,及时更新、补充、细化审计对象数据,方便迅速全面掌握审计对象基本情况,并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审计机关突出审计重点、科学配置资源,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干部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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