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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78824697XA/2026-00013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2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西夏区提振商贸流通领域消费政策措施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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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西夏区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商贸流通领域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一)推动二手车经销业务发展。对申报并达限入库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年内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下,按汽车零售额的0.6%给予奖励;零售额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按0.8%奖励;零售额达5000万元(含)以上,按1%奖励,年度单个企业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二)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增长。对已在库纳统的批发业企业,2025年销售额同比增速高于15%,且增量超过2000万元(含),按照年销售额增量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零售业企业,2025年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15%,且增量超过2000万元(含),按年度零售额增量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住宿餐饮业企业,2025年营业额同比增速高于10%,按照年度营业额增量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5万元。

(三)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在西夏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引进品牌首店,按西北首店、宁夏首店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2万元房屋装修和租赁补贴。对引进品牌首店的商业运营商(第三方机构、协会)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奖补。对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企业,按照活动成本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资金支持。

(四)支持培育会展博览产业。对举办活动每场成交额(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后台数据为准)分别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活动主办方,分别奖励会展活动补贴资金5万元、7万元、10万元。

(五)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销售规模奖励:电子商务企业 2025年在线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万元、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企业根据在线销售额实际情况仅能申报其中一档奖励政策。示范项目奖励:对2025年新增获评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直播电商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项目运营方(企业)一次性2万元、1万元的奖励。

(六)打造消费集聚区。对获评的自治区级特色商业街区或消费聚集区,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建设支持,推动区域消费集聚发展。

(七)培育西夏区域公共品牌。对举办区外、区内专场推介会的主办方企业,按照每场次区外、区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单个企业年内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范围

(一)2023年至2025年,在西夏区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诚信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及相关机构。

(二)企业在政策兑现年度近三年内(2023-2025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无重大合同违约、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投诉、欠税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三、申报材料

1.《西夏区提振商贸流通消费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根据所申报的具体条款,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统计证明、活动合同及费用票据、获奖认定文件、品牌授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专项审计报告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1政策措施。

4.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及无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承诺。

5.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四、申报时限及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6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西夏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地址:西夏区政务中心512室 联系电话:6851010)

2.各企业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夏区在库商贸流通企业增长奖补资金申报表》

      2.《企业承诺书》

                              银川市西夏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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