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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110/2020-00127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卫健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西夏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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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狠抓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从即日起,在西夏区卫生健康系统范围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西夏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指导,以“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规定,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盯紧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强化责任落实和检查整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重点区域

围绕局属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库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标《宁夏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确定行业工作重点,开展自查自改。

三、检查内容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预案是否建立完善,各岗位人员力量配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组织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培训演练,应急值班值守和执行制度是否严格。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自查,检查重点包括门诊、住院部、宿舍、药品库房、库房等。检查灭火器、消防栓、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开展经常性巡查,监控设备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日常演练。二是特种设备管。各单位是否加强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燃气管道进行维护保养;是否根据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求,检查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年检情况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配套。三是危险化学品治理。各单位是否对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等工作进行规范;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更新完善危化品“一张图一张表”、日常管理是否规范有序和分类存放。四是医疗安全管理。各单位是否加强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医疗风险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医疗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对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及时登记;是否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人群密集区域加强管理,及时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是否对患者进行情绪疏导和安全管理,坚持对单位职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培训。

(三)粉尘危害专项行动和监督执法整治。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不断强化部门职能,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一是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围绕矿山、治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提升监督效能。二是摸清职业病危害现状底数。结合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摸清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暴露人群分布和接触水平。按照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矿山、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三是抓实尘毒危害问题从严治理。完成矿山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全覆盖,采取分级分类管理的方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不达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等用人单位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力度。四是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认真评估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探索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底,按照自查自改、监管督导、暗访检查、健全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12月11日前)。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对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危化专家指导服务反馈的各项问题认真对照梳理,全面自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2月16日至2021年2月底)。一是全面开展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梳理、认真汇总今年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三)整改完善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3月初至3月底)。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查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各单位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2021年3月10日前报西夏区卫生健康局303办公室(电话:5960790)。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尽快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重大隐患问题督办、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等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二)进一步突出联合检查重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

(三)进一步加强统筹协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系建立、深化改革、隐患整治、标准化创建等重点工作,把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培训和处置准备。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分析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全力做好预测预警,最大程度减少损失。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强化实战化应急演练,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安全处置。

银川市西夏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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