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4020U/2026-00085 | 文号 | |
|---|---|---|---|
| 发布日期 | 2026-05-0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西夏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规范本单位职工食堂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职工饮食安全、健康、便捷,满足职工多样化用餐需求,控制运营成本,现对职工食堂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法人组织或单位前来申报,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西夏区卫生健康局职工食堂第三方运营机构招募。
2.食堂位置:宁夏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波南街与济民东路交叉口东50米西夏区卫生大楼院内。
3.食堂规模:职工食堂面积约200㎡,餐位110个,日均用餐约100人。结合本单位职工人数合理配置,可满足全体职工同时就餐需求,配备完整的厨房设备、用餐区域及储物区域,具体规模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4.服务对象:本单位全体在职职工。
5.委托方式:职工食堂整体委托承包,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全权负责食堂各项运营工作,委托方负责对运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经营期限:期限为一年。承包期满后,若承包方服务质量达标、职工满意度较高,可优先参与下一轮承包竞标。
承包方负责职工食堂整体运营,涵盖食堂日常运营管理、食材采购与验收、菜品研发与制作、卫生保洁、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管理等全部相关工作;需按照委托方要求,为全体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服务,并根据委托方实际需求,保障必要的加班餐供应,确保服务质量达标、饮食安全合规。
伙食补助执行西夏区统一标准,同时,可提供市价的米、面、油、牛奶等供职工采购。每月食堂运营费用根据实际用餐情况合理控制,运营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主要参考依据,坚持公平、合理、透明、微利经营原则,杜绝不合理收费。
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或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专业资质,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食堂运营等相关内容。
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拥有专业的餐饮管理团队和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具备相应的烹饪、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技能,能够满足食堂日常运营需求。
申请人需自主承担本项目,不得将食堂运营权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机构实施,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1.菜品要求:需保证菜品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每周更新菜品菜单,满足不同职工的饮食口味和需求;严格把控菜品质量,杜绝过期、变质、不合格食材,确保食品安全;同时,承包方需每月按时提交食材采购明细、使用记录及收入报表,主动配合核查监督,保障食材投入与饮食质量。
2.卫生要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卫生标准,保持食堂后厨、用餐区、储物区等区域清洁卫生,餐具、厨具定期消毒,从业人员着装规范、个人卫生达标,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及消毒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卫生检查。
3.服务要求:提供热情、周到、高效的用餐服务,合理安排用餐时间,保障职工按时用餐;设立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收集职工对菜品、服务、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配合完成加班餐、节日用餐等特殊用餐需求。
4.价格要求:菜品定价合理、透明,坚持微利经营,严格按照核定的价格标准执行,接受本单位定价监督,不得擅自提高菜品价格;提供明码标价菜单,若因食材价格波动需调整菜品价格,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堂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安全;规范操作厨具、电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承担运营期间燃气、人员、设备维修等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招募公告通过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西夏”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申报范围:本项目招募只针对社会组织和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条件:符合本公告要求,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和单位,可结合自身业务范围、资源能力等进行申报。
3.联系信息: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波南街与济民东路交叉口东50米(西夏区卫生健康局办公楼306室)
联系人:马霞
联系电话:0951-2088057
申报时间:2026年5月7日-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
4.申报材料:需提交单位资质、报价表、完成过的同类型典型案例文本、近3年业绩、从业人员相关证件及运营方案等材料,一式五份,全部装入档案袋封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档案袋正面需清晰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1.组织项目评审小组,对所有报名承包方的资质材料、承包方案、过往运营经验、服务承诺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综合评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择优确定承包方。
2.评审结束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及异议反馈;公示无异议后,与确定的承包方签订正式食堂运营承包合同。
1.承接方按照项目要求及评审结果,与本单位签订食堂运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及违约责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负责食堂整体运营。
2.承接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本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运营报表、食材采购明细等相关资料,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承包方不得将食堂承包权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本单位有权解除承包合同,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若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服务质量不达标、职工投诉较多等情况,本单位有权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可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如有疑问,可与联系人咨询。
银川市西夏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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