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3010094020U/2025-00077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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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7-2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西夏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享受群体:全体居民
实施范围:西夏区2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帮扶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政府为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健康服务,居民到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即可享受,可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12类54项服务。
享受群体:全体居民
实施范围:西夏区2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帮扶内容:运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按照规范诊疗程序,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服务,如感冒、发烧、咳嗽、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诊治。对于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将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并协助患者办理转诊手续,跟踪患者的转诊情况。
享受群体: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的肺结核、精神病患者
实施范围:西夏区2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帮扶内容:提供检查发现、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督导服药等服务,包括每年提供至少4次免费血压测量、4次面对面随访和1次较全面的免费健康检查等。
精神障碍患者还享有“免费发药”和“以奖代补”政策。“免费发药”政策为对在西夏区常住,且被具备资质的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确诊为六大类严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西夏区登记建档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管理,且愿意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长期居家服药治疗需求的患者,提供免费药品,药品委托自治区宁安医院发放,每季度患者本人(家属或监护人)持免费服药本到定点地方领药。“以奖代补”政策为综治部门、公安、民政、财政、卫健、残联等多部门联合,为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二级及以上患者发放财政奖补,标准为每人每年2400元,实施有奖监护。
结核病患者还享有兜底政策,具有银川市三区的居民/职工医保的患者,享受住院兜底和门诊兜底。住院兜底政策为患者住院后产生的费用医保先行报销,报销后自付比例不超过总费用百分之三十,如有超过部分,经审核无误后,由疾控中心进行补助,补助封顶最高不超过1600元。门诊兜底政策为患者出院后需服药至少六个月,每个月兜底一次门诊检查费用,单次费用不得超过280元,患者自付百分之三十,其余部分由疾控中心直接与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结算,门诊兜底不含CT费用。
享受群体:西夏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实施范围:西夏区所有开展住院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前有镇北堡镇中心卫生院、贺兰山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花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春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
帮扶内容:符合政策对象与就诊医疗机构签订《西夏区农村贫困患者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协议书》,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需自费部分医疗费用。
享受群体:三类监测人群(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实施范围:涉农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
帮扶内容:医护人员对“三类监测人群”患病情况进行核查,对新增患病人员全部纳入救治管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救治管理,37种大病患者在定点医院救治,按患者病情分类追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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