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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201/2020-00011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镇/街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镇北堡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北堡镇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 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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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现将《镇北堡镇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北堡镇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及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月1日-5月15日,第二阶段为1月1日-12月31日,其中森林防火戒严期以上级规定为准,另行通知。

防火期内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完善预案、明确责任、措施到位。

目标任务:

1.全年度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

2.依法有效控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3.提倡文明祭祖,防止因燃放爆竹、烧纸钱、上香等行为引发火灾事故。

四、应急预案级别

(一)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

(二)预案的启动方式

1.初级预案的启动

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安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并由村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启动人员:

(1)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2.紧急预案的启动

启动方式:村指挥长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安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由镇政府向各村指挥长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启动人员:

(1)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村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3.危急预案的启动

启动方式:村指挥长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安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并由镇政府向各村指挥长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启动人员:

(1)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村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村扑火动员令,全村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镇政府增援。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

1.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卿峰同志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杨博同志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村“两委”领导、镇党政办、镇村镇规划办、镇综治办、镇民生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中心、镇综合执法队、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等负责人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调整。

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杨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3.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春节前、清明节前和五一节前召开三次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内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不定期到各村(社区)、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加强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对检查措施不到位的村(居)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上级的要求为止。

(二)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宣传栏、森林防火宣传牌、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对《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政府发布的“禁火令”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烧荒、烧田埂草等野外用火。防火期内宣传车坚持每天深入各村进行宣传广播,以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同时与各村(社区)“两委”及有关涉林单位签订《镇北堡镇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明确森林防火责任。

1.镇及时召开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

2.要求各村深入农户向村民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上级森林防火规定,以及典型案例,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3.镇政府组织做好宣传到位,宣传的内容主要有上级政府制定的禁火令和其他森林防火规定。

4.本镇宽阔水自然保护区以及与宽阔水自然保护区接壤地方是重点防火区域,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各自然村在村民居住集中的区域和主要道(路)口,张贴标语,在每处上山路口设置简易防火宣传牌,宣传牌要做到美观大方,经济适用。

5.在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活动。

(三)依法治火,严格管理,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

1、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各村(社区)组成森林防火巡逻队,两个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严肃查处各种违规野外用火,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决不姑息迁就,从源头上清除各类火灾隐患。

2.充分发挥护林联防队伍作用,合理安排调度专业护林员对所管辖的责任区实行全天候巡查,要保证每个自然村有人巡查,不留真空、不留死角,并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时应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镇防火办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护林员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奖惩措施,并督促其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加强路段巡查,确保防火安全。

3.落实“三包”责任制,即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包党员、包村民代表;党员、村民代表包农户。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农村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领导干部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护林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也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上午4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四)完善预案,不断增强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

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要求预案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五)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联防队伍建设。建立护林联防队伍,以镇治安巡逻队为主,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实行联防联动,一旦发生火警,联防队迅速出动。

2.扑火专业队建设。成立由机关干部、民兵以及各村(社区)“两委”成员组成扑火专业队,各村应成立10-25人的扑火预备队。镇机关干部在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与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保障五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每人配备必要的防火服装、头盔、水壶、毛巾、手套、柴刀等。

3.巡逻队的建设。在森林防火期内成立由派出所、防火办、镇直机关等部门组成的森林防火巡逻队保证全天候对辖区内进行巡查。

4.做好扑火物资准备。镇村两级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森林防火器材库要有专人保管各种灭火器材,定期维修保养,并备足各类机械用油。防火器材有:铁扫帚,防火条、把,油锯、铁锹、柴刀、手锯斧头等。

(六)加强信息沟通

镇政府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村、各部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信息,为领导提供有效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并安排好值班,全部机关干部、各单位各村“两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七)后勤保障

镇政府将给每个扑火队员统一配备一些基础保障物资,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接到扑火命令后,要立即做好车辆、食品、饮用水、照明工具等扑火必需品的准备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

(八)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全体机关干部要按照防火值班表按时值班,24小时开机,确保昼夜通讯畅通。

(九)实行防火期内每日火情报告制度

防火期内各村每天14:00点和17:00点向镇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为:有无火情发生、火情起数、起火时间、过火面积、损失及伤亡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扑救工作

1.森林防灭火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启动防灭火预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并视情况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镇或林区的,要快速通报其他镇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其他乡镇涉及我镇的火灾也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扑火队伍的调用。发生森林火灾,在立即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迅速调动镇级扑火专业队、预备队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村级扑火预备队等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火情发生时,扑火队接到命令后必须在15分钟内集结完毕,统一乘车出发。因特殊情况不能随队出发的,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往现场,并迅速投入扑救。凡行动迟缓、贻误战机,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3.临时指挥机构的设立。火灾现场山下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扑救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同时山上成立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的指挥员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山上指挥所和山下指挥部要随时保持联络畅通。

4.安全保障。镇级、村级扑火队及预备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到达火场要安排所在村庄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七、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队员,并向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的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留守,留守时间为2-3天,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3.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

八、本预案执行的起止时间

202011日――1231日。

附:镇北堡镇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镇北堡镇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镇北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卿  峰  镇北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 博  镇北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金虎  镇北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欢  镇北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司法所所长

成 员:于春发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 润  镇村镇规划办室主任

柴天民 镇综治办主任

陈辅蓉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夏  平  镇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姚  峰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翟  峰  镇安监办专干

胡祥军 德林村书记、主任

张生明 团结村书记、主任

曹东旭  昊苑村书记、主任

李  飞  镇北堡村书记、主任

吴国兴  华西村书记、主任

南久前  华西社区书记、主任

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杨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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