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镇北堡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镇/街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640105-200/2020-00047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镇/街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镇北堡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北堡镇法治政府建设 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25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执法队:

《西夏区镇北堡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北堡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2020年银川市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银川市西夏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镇北堡镇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进法治改革为抓手,把镇北堡镇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底将我镇基本建设成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落实政策权利,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具体措施:

1、完善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及制度。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基础上,将我镇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清理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完成

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站办所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综合站所制。(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完成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码通办、全城通办”,继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着力打造窗口政务服务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便民化。(党政办公室牵头,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要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健全完善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效果指标:

(1)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政务公开达到100%,并对权责清单实现动态调整

(2)基本完成政府组织优化。

(3)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达到100%,统一集中办理达到100%,相关制度健全完善,加快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4)社会公众对政府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达到80%以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提高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具体措施: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8号),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备案率达到100%。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2)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或组织听证、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3)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政府以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提交党委会会议审议前,应当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

(4)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6.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效果指标:

(1)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2)规范性文件公布率达到100%

(3)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审查率达到100%、纠错率达到100%;

(4)政府及各部门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形;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7.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经排查认为存在社会稳定、生态、经济等方面风险的,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应当进行而未进行风险评估或者经评估不合格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8.落实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经排查认为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应当进行而未进行风险评估或者经评估不合格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9.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落实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并落实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措施。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程序,细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效果指标:

(1)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公开率达到l00%;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反馈制度落实到位,针对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反馈率达到100%。

(2)经排查存在风险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率达100%。

(3)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4)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到位,集体讨论率达到l00%。

(5)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引发重大群体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的情形;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6)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违法决策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率达100%。

(7)人民群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8)法律顾问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具体措施: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西夏区开展行业综合执法改革。配合落实《银川市西夏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继续深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借鉴基层发生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执法,完善我镇自身执法行为。探索镇北堡镇各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共同推进执法和监管,坚决避免推诿扯皮,延误工作。同时,完善执法人员资格,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考核,加大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力度。建立常态化的综合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强化执法保障。(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制度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2.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常态化。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全面推行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广使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考取及换发工作,按照自治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清理全镇行政执法人员。(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效果指标

(1)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达到100%。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法制审核率达到100%。

(2)行政执法公示率达到100%,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90%以上。

(3)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4)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达到100%

(5)对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人员和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具体措施:

13.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加强对政府履行承诺的监督考核,切实兑现政府对群众的承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4.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配合西夏区健全并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库,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5.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司法机关对完善和加强行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司法建议。(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6.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力度。(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7.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初步建成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市场信用交易规模明显扩大。健全完善社会信用标准规范体系。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初步形成全镇联动奖惩机制和诚信文化,全镇诚信意识普遍提高。(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效果指标:

(l)实现行政监督全覆盖,政府服务承诺全覆盖,行政问责全覆盖,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2)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均达100%。

(3)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接受监督工作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18.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推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试点成果,加强信访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创新人民调解制度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组织建设,实现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驻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一村一居 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土地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好自治区《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动方案》,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举证工作质量。(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效果指标:

(1)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达到80%以上

(2)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3)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我镇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确保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具体措施:

21.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工作人员集中学法知识培训。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定期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将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成绩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依据,行政机关人员参加集中学法知识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党政办牵头,司法所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2.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学法微课堂”活动,利用镇党委会等会前十分钟学习,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继续落实 “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效果指标:

(1) 举办法治讲座参加率达到90%;

(2) 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参加率达到90%;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3.强化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我镇人民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和西夏区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4.持续开展西夏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西夏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西法办发〔2020〕11号)的要求,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25.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整改。按照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西夏区委、政府部署,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发现、查找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确保镇党委、政府确定的法治建设任务和部署方向不偏离、任务不落空、效果不打折。(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6.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以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