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66783A/2023-00225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3-07-2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镇/街政府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镇北堡镇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镇北堡镇人民政府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镇北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各办(中心)、所、各村(社区)、镇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社区工作者。
二、组织领导及保障
成立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北堡镇人民政府镇长余立任考核组组长,禹飞龙任副组长,党建办、综合办、普法办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马全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1.是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支部学习内容,通过专题会议、专门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20分)
2.是否制定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组织开展学习。(10分)
3.通过学习是否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是否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10分)
4.通过广泛学习宣传,是否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10分)。
5.是否按照《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的要求,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纳入重要学习内容。(10分)
6.是否对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开展法律宣传,宣传的效果如何(10分)。
7.是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本部门普法工作经验和先进普法典型人物。(10分)
8.每次学法考试、法宣在线考试组织是否有力有序有效,参考率、合格率是否达到100%(10分)。
9.是否在重要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面向广大市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分)
四、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自2023年1月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评先、评优及绩效奖的重要依据,也作为社区工作者留用、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依据。
本办法由镇北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