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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3749A/2022-00219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热点回应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来源:银川晚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今秋起,高一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开始实行“3+1+2”模式

发布日期: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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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标志着2022年秋季起,宁夏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新入学的高一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将实行“3+1+2”模式。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制度 “3+1+2”模式不分文理

《实施方案》规定,2025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依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即“两依据、一参考”模式。

自2025年起,宁夏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

“3”: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每门15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即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每门满分10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即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每门满分100分,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招生录取方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就是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解决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促进高中阶段学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办学质量。”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实施方案》明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门;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由自治区统一安排;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合格”成绩长期有效。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从2025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选择性考试中的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成绩当年有效。

高等职业教育考“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实施方案》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择优录取。在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上,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由相关高职(专科)院校组织实施。在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上,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原始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为职业技能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在中高职贯通招生上,完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制度,由高职(专科)院校牵头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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