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4-00031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热点回应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新消息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报讯 (记者 裴艳)2月4日,自治区民政厅发布消息,宁夏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养育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三类保障标准,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据了解,宁夏城市低保标准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69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51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机构内集中养育儿童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160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养育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200元。
为做好提标惠民工作,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财政、残联等部门,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救助需求等因素,通过拓宽资金渠道合理安排社会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
“我们将加强社会救助各项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有效衔接,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紧盯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审核确认、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全链条审批程序和规范性审批制度。”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民政厅将建强主动发现队伍,拓宽主动发现途径和救助资金筹措渠道,建立慈善资源对接和发布机制,设立社会救助专项基金,提高社会救助多元保障能力,推动救助帮扶政策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覆盖延伸。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