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0/2019-00033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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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2-0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人事信息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组织部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4号
(2019年1月31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准确地了解掌握拟提拔任用干部在思想政治、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广大干部群众意见,现对拟提拔的1名干部公示如下:
洪宪,回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西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聘任西夏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站)副主任,现任西夏区兴泾镇副镇长,拟任西夏区兴泾镇主任科员。
以上拟提拔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1日至2月12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请向西夏区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5112380或13995082636。来信请寄:中共银川市西夏区委组织部。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西夏区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线索具体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区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职资格。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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