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3-00150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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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8-2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策法规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宁夏新闻网微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城镇非新建居民住宅)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3〕3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管理,规范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行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城镇非新建居民住宅)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授权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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