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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2017-01726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1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西夏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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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辖区非煤矿山企业:

《西夏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已经西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17215

 

西夏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西夏区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要求,结合西夏区实际,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及防治重点区域

   (一)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作用或人为造成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和矿坑突水等。

   (二)西夏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为套门沟矿区及黄旗口沟、滚钟口沟、大口子沟、主佛沟、套门沟、大甘沟、高沟子、大水渠沟、榆树沟等九条沟口。近年来,由于建设的需求,西夏区内的非煤矿山开采活动较为频繁,由于开采行为形成的陡坡在强降雨的作用下,极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

    ()灾种较单一。西夏区非煤矿山发生地质灾害主要为山体滑坡、崩塌、裂缝。遇自然灾害突发性强,危险性大。其次是在开采过程当中,作业人员不能够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合理有效开采所造成的开采面过高,掌子面小于65度,不稳定斜坡(潜在崩塌、滑坡)等受工程灾害易形成新的灾害。

()发生时间集中。地质灾害主要受降雨因素的影响,集中发生在汛期(5-9),因而汛期要特别加强监测和预防。地质灾害发生受降雨及工程活动的影响较大,其中降雨为主要诱发因素。2017年我区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多在5月至9月期间,主要集中在5 678月份,要特别注意大暴雨时段。人为因素和其他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突发性强,应全年防范。

()地质灾害强度。地质灾害强度主要受降雨强度影响较大,因此,应及时结合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对其发生的时间及强度做进一步预测。地质结构决定地震强度,地震强度与地质灾害强度密切相关。我区历史上未见强烈地震,但属地震波及区,周边地区地震可能诱发非煤矿山开采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因而要密切关注有关地震预报。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及时进行自查,国土部门、安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做好工作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编制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并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要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经费落实、防治责任、安全保障等各方面强化制度落实,把地质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西夏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

()加强监测预报,落实群测群防。对作为重点防治区域的各非煤矿山开采现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在主汛期要加强巡视检查工作,要发动各企业负责人及作业类员工做好自查工作,对隐患点附近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预兆,要立即采取疏散人员,转移财产等避险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及时预报预警,确保信息通畅。准确预报灾情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相关单位要及时对突发天气情况做好传达,登记工作;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及影响程度做出科学预报,提高预报的准确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管和治理,防治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国土部门及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极易造成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超层开采,越界开采等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的违法行为要加强惩处力度,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

五、加强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将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常识和科学知识已纳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等节日,采取发放宣传单、办专栏、挂标语、电视与广播宣传以及地质灾害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使各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及一线员工及时掌握简单的地质灾害识别、临灾判断、避让方法,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西夏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西夏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要求,结合西夏区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

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是西夏区人民政府,主要责任单位是辖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其任务是:加强应急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群众造成损失。

三、地质灾害及其等级

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塌陷等现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害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害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害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害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西夏区地质灾害主要以泥石流为主,分布在套门沟矿区,灾害等级为中型。

四、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

西夏区人民政府是西夏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西夏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

成员单位:国土分局、安监局、农牧水务局、财政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建设交通局、民政局、卫生局、供电服务中心、镇北堡人民政府、兴泾镇人民政府、套门沟矿产品服务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夏国土分局,马春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8个专业工作组:分别是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组、社会治安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紧急物资资金保障组、市政保障组、气象信息预报组、应急运输组、灾害监测和灾害损失评估组。

西夏区值班联系电话:0951-30173770951-3010077

五、地质灾害应急机构的职责

(一)西夏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配合完成银川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组织的政府应急行动。

(二)西夏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专业组的主要职责。

1、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组。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镇、街道负责组织,必要时由西夏区人民政府协调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险工险段,排除险情,修复加固重要的抗灾设防工程。   

2、社会治安组。由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并对特殊工程的抗灾抢险工作,进行现场保护包括灾害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各种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迅速组织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察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建立向灾区提供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应急计划。

4、紧急物资资金保障组。由民政局负责,会同财政局、两镇人民政府组织资金和物资的调配拨付,做好救济物品的发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5、市政保障组。由建设交通局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对灾区的水、电、通信、交通进行抢排险;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鉴定,组织有关方面搭建临时住所。

6、气象信息预报组。农牧水务局会同气象部门、地震监测部门在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点设立自动气象监测站和报警装置,负责气象和地质灾害等预报工作。

7、应急运输组。由建设交通局负责,会同交管部门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8、灾害监测和灾害损失评估组。由国土分局负责,对地质灾害作出评价和进一步的勘查,并组织专门机构进行灾害的趋势跟踪,进行预测预报。会同套门沟中介服务公司、建设交通局、民政局对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做出统计评估,为政府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六、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启动程序

两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西夏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根据灾情状况,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两镇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成员部门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实施。确保参加抢险救灾人员、设备、物资等及时到位。视灾情需要,以西夏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报告灾情,申请给予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救灾资金和其他物资支持等。

七、地质灾害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保障工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保障。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国土、建设交通、公安、卫生等部门应加强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辖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各成员单位和国土部门应针对地质灾害易发生于交通、通讯不便地区和通讯设施易遭损毁的实际,配备必要的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的有关成员单位及现场各专业应急队伍间的联络畅通。

(二)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卫生等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三)交通运输保障。

建设交通局会同相关部门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安全畅通。

公安(交警)负责现场及相关通道的交通管理及管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监督检查

西夏国土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九、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人为引起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十、地质灾害应急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有主管领导负责,依据西夏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二)各单位各部门接到市政府应急通知后,要在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三)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本预案与银川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及地质灾害成员单位应急预案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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