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0/2019-00138 | 文号 | 银西政办发〔2019〕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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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6-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府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西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银川市西夏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西夏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9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银川市西夏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西夏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计划
西夏区2019年小学毕业77个班3836人,秋季计划招生97个班4840人;初中毕业69个班3561人,秋季计划招生78个班3880人。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由西夏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分布及规模、适龄学生人数、新建小区布局、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及招生日程安排。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切实保障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辖区内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西夏区教育局统一管理。自治区、银川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服从西夏区教育局招生安排,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以考试、竞赛、面谈、表演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要求,合理分流学生,认真化解“大班额”,确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三)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入原则。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和“两个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相对就近、合理调剂为原则,落实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全面落实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政策和程序,落实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方式等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西夏区教育局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材料,把好新生入籍关,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西夏区户籍适龄儿童及西夏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入学条件。2019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止2013年8月31日;农村小学入学年龄截止2013年2月28日。
3.户籍要求。儿童本人具有西夏区户籍,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入户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
4.学片确定。分别以户籍、实际居住地来确定和认定学片。具有西夏区户籍,入学年龄、入户时间和监护人关系符合政策要求的儿童,实行以户籍地址对应学片,按所公示的片区就近入学,其他情况均由西夏区教育局视居住地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西夏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依据,采取“一址对应多校、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在学片公示范围内的新建楼盘和未交付使用的住房今年暂不定学片,实行就近调剂入学。今后将视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和距离远近确定。(详见招生细则)
(二)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西夏区户籍在外地就读毕业后,返回西夏区的应届毕业生;暂住西夏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2.学片确定。根据辖区生源和初中学位状况,划定和调整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生以辖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确定学区,由教育局统一分配至辖区公办初中就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农村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附近初中学校报名注册。
(三)转学工作。根据《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宁教基〔2017〕32号),同一县域内原则上不转学。跨区转学,需先进行网上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教育厅直属学校和银川市直属学校由该校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中小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前10个工作日内由监护人提出申请,西夏区教育局在开学1月内集中办理学籍,逾期不再受理。
五、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学校不得擅自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招生计划,由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中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自主招生。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工作,确保教育专干队伍稳定,教育专干要熟悉招生政策,坚持招生原则,严格把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西夏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马秀英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涂焕应 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成 员:
马 燕 教育工委副书记、派驻教育局纪检组长
孙 羽 镇北堡镇镇长
周德强 兴泾镇镇长
沙海军 西花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海霞 朔方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晶 西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春梅 文昌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翠华 宁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文 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卫东 怀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政 西夏区教育局副局长
(二)加强组织领导。西夏区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建立科学有序、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三)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服从领导,顾全大局,积极稳妥解决好适龄儿童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等热点难点问题。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在招生期间必须在岗,一律不得外出,要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沟通招生进展情况,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按照分配的学生注册学籍。对随意接收和超计划外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中小学生借读、空挂学籍行为。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
(五)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16号),对核实确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一人一册”建立劝返工作台帐,认真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大劝返、“千名教师访万家”动员等活动,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对于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西夏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西夏区教育局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适龄儿童少年进寺念经、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强化监督检查。中小学招生工作事关公平和社会稳定,影响面大,政策性强。西夏区教育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一项严禁”纪律,认真调查处理涉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及时消除影响稳定和谐的隐患和苗头。严肃处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七)健全应急机制。西夏区教育局全面梳理排查区域内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风险点,制定风险点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渠道。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八)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校园网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大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及时主动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段,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取得家长和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招生细则:(请点击下载)
2019年西夏区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2019年西夏区中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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