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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100/2019-00179 文号 银西政办发〔2019〕55号
发布日期 2019-08-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夏区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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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

《西夏区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已经西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夏区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18〕43号)和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宁农社发〔2019〕5号)精神及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科学指导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结合西夏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户参与、属地负责、标准规范的原则,加快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完善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加强农村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办好民生实事。

二、总体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立足西夏区基础条件和经济水平,坚持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统筹考虑,一揽子推进,合理选择厕所改造模式,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能水厕不旱厕,水冲式厕所改造要优先在已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已有正常运行或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建设,巩固改厕成效。按照以城带乡、就近联建、独立建设的做法,量力而行,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二)政府扶持,多元投入。采取区市财政补助,地方配套落实,农户自筹自建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通过政府、社会协同发力,加快推进农村厕所及污水处理建设标准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

(三)监管结合,创新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镇、街为单元,实施厕所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厕所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探索建立农户适当付费制度,确保各项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三、工作目标

(一)2019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自治区下达西夏区户用厕所改造任务5000户。规划建设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1个(镇北堡镇昊苑村),改造农村户用厕所5638户(镇北堡镇2030户兴泾镇2125户贺兰山西路街道690户宁华路街道793户)。镇公共厕所2座(兴泾镇和镇北堡各1座)。村公用厕所9座(贺兰山西路街道3座、怀远路街道3座、宁华路街道3座)。畜禽粪便污处理站1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

()2020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计划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4210户,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到2020年底西夏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

四、资金来源

农村“厕所革命”资金来源由自治区补助、市区配套、农户自筹三部分构成。户用厕所改造任务5000座,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100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0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500万元。镇公共厕所2座,其中:自治区每座补助9万元,市县配套资金每座补助21万元。村公用厕所9座,其中:自治区每座补助6万元,市县配套资金每座补助14万元。畜禽粪便污处理站1座,其中:自治区每座补助15万元,市县配套资金每座补助10万元,建设主体自筹25万元。

2019年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第一批资金1230万元已经下达。自治区将兴泾镇兴盛村、镇北堡镇华西村三组纳入到美丽村庄建设,资金以奖代补。

五、建设类型

能接入完整下水道系统的水冲式厕所,粪污通过化粪池,接入后端的市政排污管网,统一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参考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统一建设环保型厕所。

六、建设标准

(一)农村户厕。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设计要求,尽可能在原有农户房屋内部改建,室内无改建条件的可在房屋外部或自有院内建设改造,在室内改建的净面积不小于1.81平方米,新建设的净面积不少于3.85平方米。水冲式厕所便器宜选用白色陶瓷或不锈钢节水型便器。建一体式三格化粪池的,化粪池总容积2立方米以上,各池容积比原则为2:1:3,非水冲式厕所宜选用无水马桶等生物降解型生态厕所。户厕改造中政府负责主管网铺设建设,农户负责户接通主管网管道、卫生间所有设施。

(二)乡村公厕。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设计并符合当地风貌要求,公厕结构形式可采用砌砖或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要求的轻钢等新材料结构。乡村公厕占地面积6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0平方米。男女蹲位合计不少于10个,便器宜选用陶瓷或节水防臭便器,可根据需要和条件,配置节水型洗手盆、面镜等配套设施。

(三)畜禽粪污处理站。畜禽粪污处理站应独立选址建设,选址应远离村庄和畜禽养殖场及有关规定的禁建区,周边有足够的农田就近还田、消纳利用,重点对农村散养畜禽粪污进行集中收纳处理,并根据实际兼顾村庄厕所粪污协同处理。粪便的收集、运输过程必须采取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粪污要通过高温堆肥发酵等技术无害化处理,就地堆肥还田或生产有机肥。粪污处理站设计要符合《畜禽粪便储存设施设计要求》,建筑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年处理粪便5000吨以上。

七、项目验收

农户改厕、乡村公厕、畜禽粪污处理等项目均依据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及具体建设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分为村(社区)自查,镇(街)验收,西夏区本级核查,邀请自治区、银川市级复查等程序。

(一)村(社区)自查。由村(社区)负责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自查,对完成改厕的农户进行登记后上报镇(街)。

(二)镇()验收。镇(街)组织验收组,对完工的厕所项目逐户验收、登记造册,建立改厕户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三)西夏区验收。西夏区级组织核查组对各镇(街)当年完工的卫生改厕项目进行复核。

(四)邀请区市级复查。邀请自治区、银川市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西夏区级农村改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由王继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务。两镇、涉农街道及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作为厕所改造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把农村改厕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统筹部署,加强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两镇、涉农街道及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目标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要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监管和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上报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

()强化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将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纳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在推进治理工作过程中,建立健全监查、通报、激励和惩戒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

()加强宣传教育。各成员单位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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