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0/2021-00164 | 文号 | 银西政办发〔202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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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8-1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府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相关单位:
现将《银川市西夏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西夏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切实提高西夏区居家老年人生活质量,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保障制度,减轻养老负担,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结合西夏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大辖区经济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力度,提升西夏区老年人尤其是困难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逐步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切实解决辖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后顾之忧,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为经济困难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西夏区实际情况和困难老人基本生活需求,建立与西夏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失能失智老人护理服务补贴制度。
2.坚持需求导向。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相关的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
3.坚持公开公正。坚持“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界定对象、确定标准,增强工作透明度。
4.强化社会监督。公开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相关信息,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服务机构。加强公众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服务老人的需求和意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以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辖区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按照“城市10分钟、农村20分钟”养老服务圈的总体目标,形成城乡一体、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创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西夏区模式”。
三、服务内容及范围
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为下列三项,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愿申请选择,按每人每月100—300元的金额进行补贴。
(一)服务内容
1.保洁服务。为不便出门的老人提供室内保洁、擦拭玻璃、打扫卫生、清洗衣物、地板等上门服务。
2.便民服务。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如代办证件、代缴费服务、更换普通窗纱、换普通灯泡、维修水管、马桶、开关、水电管道维修等服务。
3.理疗服务。对重度残疾人、老年痴呆、失能半失能老人、根据需求分别制定护理计划,指导开展康复训练和护理等服务。提供测量血压、血糖,保健按摩、局部艾灸、局部拔罐等项目。
(二)条件范围
政府购买服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西夏区户籍或在西夏区常住外县区、省籍(一年以上)确需提供服务的城乡享受低保的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残疾老人;
2.60岁以上享受低保或本人月收入低于620元的空巢、独居、失独老人;
3. 与子女共同居住,且本人月收入低于620元的老人;
4.194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年人。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筹备。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告,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定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并签订合同,明确第三方责任分工,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
(二) 开展服务阶段。第三方社会组织根据拟实施项目名单,及时安排入户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确定服务内容,每月反馈一次项目开展情况,各镇(街)对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西夏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公室513室,由西夏区民政局监督第三方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并提升服务效果。
(三)总结经验阶段。第三方社会组织根据项目开展以来的情况,从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梳理总结,西夏区民政局结合总结报告,提取经验予以推广,针对不足及时弥补,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经验保障。
五、购买方法
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并由相关专家和招标单位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的社会组织择优选择。
六、资金来源
由《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综)指标〔2020〕702号)、《关于核拨2019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函》(银民函〔2020〕122号)购买养老服务项目资金及西夏区财政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成立工作小组,对本辖区经济困难老人进行全面排摸,确保不漏一人。
(二)加大资金支持。在积极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财政部门要适度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民政局要科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审定的项目内容组织实施,不得超出支持领域之外。按规定和程序实行政府采购,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推广。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对相关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充分利用“西夏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多角度、深层次进行宣传报道。民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巩固成果。
(四)严格考核督查。建立严格的考核督查机制,各镇(街)、各村(社区)对第三方社区组织服务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第三方社会组织服务期间,要对接服务对象所在网格的网格员,确保服务到位。民政局聘请第三方对服务进行考核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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