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5-00119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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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5-1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府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2025年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计划方案》已经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西夏区2025年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计划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科学分配水量,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以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保障西夏区各行业用水安全,依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宁水资发〔2025〕2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宁水资发〔2025〕4号)要求,结合西夏区实际,特编制银川市西夏区2025年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计划方案。
一、2025年西夏区取水量指标
2025年分配西夏区总用水量35090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4700万立方米(黄河水3000万立方米,地下水7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1000万立方米);农业用水22900万立方米(黄河水21590万立方米,地下水81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50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4560万立方米(黄河水3860万立方米,地下水6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100万立方米);河湖补水2100万立方米(黄河水20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100万立方米);城乡环境用水480万立方米(黄河水220万立方米,地下水16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100万立方米);贺兰山生态用水350万立方米(黄河水350万立方米)(分行业分水源取水量见附件1)。
二、各行业用水量分配的依据和原则
(一)用水量分配依据
1.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0〕20号)要求,参照“以水定地”方案,确定各作物净灌溉定额,结合西夏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各渠道和田间水利用系数,确定各干渠直开口用水量。
2.年度水量分配计划全面依据《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夏区农业工业养殖业用水确权方案及确权成果报告〉的通知》(银西政办发〔2022〕52号)和各镇(街)、农场报送的2025年引黄灌溉作物种植计划面积,结合自治区水利厅分配给西夏区引黄灌溉总用水量以及2024年各镇(街)、农场实际用水量等情况确定各镇(街)、农场2025用水指标。
(二)用水量分配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宁水资发〔2025〕2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宁水资发〔2025〕4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分配。
2.定额分配原则。根据分配给西夏区黄河水指标,西夏区干渠灌域引黄灌溉农业用水量均按照各类作物用水净定额和灌域支斗渠及田间水利用系数分配到各干渠直开口上。
3.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原则。严格水资源“双控”行动,严格各镇(街)、农场直开口支渠用水量控制在下达的指标之内。明确作物定额,加强用水管理,力争年度内用水量不超总量不超定额。
4.“丰增枯减”的原则。根据用水权确权的用水指标,结合上年各镇(街)、农场实际用水量对各镇(街)、农场用水量进行增减。
5.统筹兼顾的原则。黄河干渠用水及地下水、非常规水等各类水资源进行全口径配置,农业、生活、工业、生态等各行业用水按照自治区要求统筹分配,实行非常规水配额制。
三、西夏区各行业用水量分配计划
(一)农业及生态用水量分配计划
2025年西夏区农业灌溉及生态用水取水指标控制在25830万立方米,干渠取黄河水24160万立方米(其中西干渠取水量21960万立方米,西干渠干渠水利用系数为89%,折合干渠直开口水量为19544.4万立方米,夏秋灌控制用水指标为15678.24万立方米,冬灌控制用水指标为4311.16万立方米;唐徕渠取水量2200万立方米,唐徕渠干渠水利用系数为88%,折合干渠直开口水量为1936万立方米,夏秋灌控制用水指标为1452万立方米,冬灌控制用水指标为484万立方米),地下水水量970万立方米(其中农业810万立方米,城乡环境16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700万立方米(其中农业500万立方米,城乡环境100万立方米,河湖补水100万立方米)。
1.西干渠灌域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西干渠干渠直开口用水量为16846.0万立方米,根据灌域计划种植面积31.2264万亩及鱼池养殖面积0.0567万亩,分配农业及生态补水夏秋灌水量14064.0万立方米,冬灌水量2782.0万立方米。(西干渠灌域各干渠直开口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见附件2)
2.唐徕渠灌域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唐徕渠干渠直开口用水量为1936万立方米,根据灌域计划种植面积2.4438万亩,分配夏秋灌水量1419万立方米,冬灌水量163万立方米(唐徕渠灌域各干渠直开口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见附件3)。
3.预留水量:西干渠灌域预留用水指标2698.4万立方米,唐徕渠灌域预留用水指标354万立方米。
(二)生活用水取水计划
西夏区生活用水取水量4560万立方米(黄河水3860万立方米,地下水6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100万立方米)。
(三)工业用水取水计划
西夏区工业用水取水量4700万立方米(黄河水3000万立方米,地下水700万立方米,非常规水1000万立方米)。
四、灌区开停灌时间安排
(一)夏秋灌开停灌时间。唐徕渠计划于3月21日开闸放水,9月2日停水;西干渠计划于4月8日开闸放水,9月6日停水。
(二)冬灌开停灌时间。唐徕渠计划于10月20日开闸放水,11月22日停水;西干渠计划于10月22日开闸放水,11月22日停水。
五、用水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一调度。各镇(街)、农场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确保西夏区水量分配计划方案执行到位。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各行业用水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调度指令一经下达,必须坚决执行,确保各级调度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发挥基层水管组织作用,规范运行管理。各镇(街)要指导基层水管组织运行管理建设,维护用水秩序,按照分配的用水量合理安排引水、用水、管水,并在灌溉管理期间最大限度地发挥在节约用水、依法依规收缴水费、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基层水管组织经营效益和服务功能。
(三)加强设施维护巡查力度,保障供水安全。各镇(街)及其基层水管组织要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对引、蓄、提等水利设施工程提前做清淤整治、维修护理,避免用水过程中的跑、冒、渗、漏,做到有效节约水资源,并在取用水过程中时常组织开展渠道、沟道、蓄水池等巡查巡检,确保用水高峰期间渠、沟道行水退水安全,发现纵水入沟、漫滩淹路等情况必须严肃处理。做好扬水泵站、抗旱机井维修养护管理,及时启动运行,应对抵御和缓解农业旱情。
(四)发挥高效节灌设施作用,高效用水节水。各镇(街)、农场应发挥已建成投运的高效节水设施作用,结合作物生长模型,制定动态灌溉计划,匹配不同生育期需水规律,根据土壤类型制定适宜的灌溉频次与单次灌水量,蓄水池随用随蓄,严禁蓄水空置增加渗漏、蒸发损失,最大限度节约水资源。
(五)规范水费收支,确保专款专用。为规范水费收支,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按照《自治区水利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落实用水权改革 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水农发〔2022〕10号)《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西夏区农业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银西政发〔2023〕76号)文件要求,规范水费收支程序,严格实行专账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增强水费征收的透明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防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
(六)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用水。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系列涉水管理法规制度,加强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法规条例,以法规制度保障管水、用水工作的落实,以此提高全民遵守水法意识,加大水行政和农业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取水、用水行为,进一步增强灌区群众保护水利设施,维护和建立良好用水秩序。
附件:1.西夏区2025年分行业分水源取水量分配表
2.西夏区2025年西干渠灌域各直开口用水指标分配及调度计划表
3.西夏区2025年唐徕渠灌域各直开口用水指标分配及调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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