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105-101/2021-00402 | 文号 | 银西审服批发〔2021〕337号 |
|---|---|---|---|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银川隆光医疗产业有限公司西萃芳庭门诊部:
你单位提交的《医疗机构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你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经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10月12日审批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批准你单位提交的变更申请,名称由银川隆光医疗产业有限公司西萃芳庭门诊部变更为银川隆光医院有限公司西萃芳庭门诊部,负责人由郝永存变更为褚维海。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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