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1/2021-00429 | 文号 | 银西审服批发〔2021〕3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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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12-0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报来《关于报批银川市犀牛湖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议书的函》(银西贺函发〔2021〕6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银川市西夏区犀牛湖区域的整体生态环境, 提高水体质量安全,保障下游水质稳定,同意你街道实施银川市犀牛湖水生态治理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的项目代码:(2110-640105-04-01-732856)。
二、建设地址:西夏区犀牛湖内(同庄公路以东,芦花排洪沟(良渠沟)以南,新南公路以西、西大沟以北)。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采用“生态表流湿地”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95000m3/d。犀牛湖生态表流湿地总占地面积为100.27公顷,工程有效面积为96.23公顷。新建节制闸2座、取水口2处,翻建连通管涵1处,新建退水溢流堰1座。
四、项目总投资匡算5670.28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五、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我单位审定后组织实施。
六、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此批复不作为施工招投标依据。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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