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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MB1970439K/2021-00487 文号 银西审服批发〔2021〕362号
发布日期 2021-12-3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景航教育培训中心等12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换证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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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航教育培训中心等12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宁教基[2021]132号)文件要求,依据西夏区教育局审核并同意学科类培训机构第一批“营转非”函的机构名单,全面开展换证审核勘验工作,经审核材料并对办学场地、办学人员资质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实地勘验与评估,确认12家机构具备“营转非”办学许可证换证条件。经2021年12月21日西夏区审批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银川市西夏区景航教育培训中心”等12家培训机构换发办学许可证。现就有关学科类“营转非”换证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完善管理制度,体现非营利性质,明确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机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成员分配利润,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

二、培训机构要坚持依法办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要不断完善设施与设备,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要建立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培训学校管理;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按规定配备师资队伍,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办学特色。

三、培训机构在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手续不全严禁招生。并将相关证件、印章的样式、开户银行帐号审批等复印件和招生简章报西夏区教育局备案。

附件:西夏区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换发办学许可证名单(第一批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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