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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MB1970439K/2023-00093 文号 银西审服批发〔2023〕90 号
发布日期 2023-05-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宁夏农垦枸杞研究院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函

发布日期: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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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垦枸杞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宁夏农垦枸杞研究院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表》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宁夏农垦枸杞研究院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取用水源为地下水(井口数量1眼),井口位置东经:106°9′25″;北纬:38°38′53″,核定年取水量:18.62万m³,取水用途为居民生活、绿化及农田灌溉。

二、以上核准量是年最大取水量,需加强日常管理,厉行节约。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取水技术导则》(GBT28714-2012)要求,安装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建立取用水台账,严禁超许可和超计划取用水,按时报送取用水资料,接受银川市和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等相关费用,待取水工程和设施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四、若取水用途、取水方式、取水量等取水事项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取水资源论证,提出申请,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五、银川市和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取水日常监管工作,如发现破坏、改变计量设施、超许可范围和超计划取用水等违法行为,建议扣押许可证或关停取水井。

六、西线供水工程等供水管网覆盖你单位后,你单位应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关闭自备井。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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