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MB1970439K/2023-00249 | 文号 | 银西审服批发〔2023〕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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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0-3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夏政兴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学府天骄园项目基坑施工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基坑疏干抽排地下水,利用20眼降水井取水,每口井井深25m、井内径340mm、设计流量10m³/h。取水地点,位于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教育小镇。施工降水总量27.7万m³,其中回收利用3.36万m³,排入西大沟用于生态补水24.34万m³,取水时间至2023年12月15日止。
二、基本同意《论证表》提出的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项目退水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周边环境、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方造成影响。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公司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公司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西夏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七、水井出水量及井口位置坐标
1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37.85″;北纬:38°31′7.03″
2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39.40″;北纬:38°31′7.05″
3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0.94″;北纬:38°31′7.10″
4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2.64″;北纬:38°31′7.18″
5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3.54″;北纬:38°31′6.63″
6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3.83″;北纬:38°31′5.63″
7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4.25″;北纬:38°31′4.52″
8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4.72″;北纬:38°31′3.45″
9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5.18″;北纬:38°31′2.60″
10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4.56″;北纬:38°31′1.72″
11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3.42″;北纬:38°31′1.68″
12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2.19″;北纬:38°31′1.67″
13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40.56″;北纬:38°31′1.69″
14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39.25″;北纬:38°31′2.50″
15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37.82″;北纬:38°31′2.48″
16号-.385万m³
东经:106°8′37.80″;北纬:38°31′3.64″
17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39.25″;北纬:38°31′3.62″
18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39.27″;北纬:38°31′4.77″
19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37.78″;北纬:38°31′4.80″
20号井-1.385万m³
东经:106°8′37.78″;北纬:38°31′6.07″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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