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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MB1970439K/2025-00046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0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宁夏大学怀远校区2号学生食堂项目基坑施工降水取水许可申请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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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

你单位报来《夏大学怀远校区2号学生食堂项目基坑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项目基坑疏干抽排地下水,总建筑面积8350㎡,本项目基坑面积为2220㎡,周长为219.5m,东西长约81.8m,南北宽约28m。场地原始标高为1112.40m,基坑最大开挖深度为8.95m,最小开挖深度为8.25m,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项目基坑开挖基地标高为1102.00m,勘察地下水位标高为1107.70m,项目降水深度为场地原始标高下9.95m,即为基底以下1.0m,降水深度为5.25m。项目基坑采用井点降水法的方式进行局部降水,共布设10眼降水井,单井出水量为248.82m³/d,井深25m,井距21.95m。项目降水周期为2025415日至2025815日,共计120天,实际降水天数为70天。基坑施工降水抽排水量9.64,其中回收利用地下水0.17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及混凝土养护,剩余9.47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宁大湖作为生态补水。

二、基本同意《夏大学怀远校区2号学生食堂项目基坑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项目退水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周边环境、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方造成影响。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公司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西夏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七、水井井口位置坐标

1东经106°86.75,北纬38°2937.99

2东经106°86.76,北纬38°2938.61

3东经106°87.71北纬38°2938.84

4东经106°88.44北纬38°2938.85

5东经106°88.97北纬38°2938.86

6东经106°89.60北纬38°2938.88

7东经106°810.14北纬38°2938.89

8东经106°810.65北纬38°2938.87

9东经106°810.66北纬38°2938.37

10东经106°810.67北纬38°2937.95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4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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