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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MB1970439K/2025-00092 文号 银西审服函发〔2025〕36号
发布日期 2025-06-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银川市园林场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函

发布日期: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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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园林场

你单位报来《银川市园林场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项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用水合理性分析结论本次论证核定种植露地蔬菜约5亩;种植大棚葡萄约4亩;种植大棚红树莓约3亩;经果林病虫害防治(喷洒农药)约5619亩;银川市园林场办公场所常驻职工定员为63人;银川市园林场办公场所内及周边绿化面积约12418m2;苗圃(含精品容器苗)约71亩。核定项目净用水总量2.53m3/a,考虑管道输水损失,取水总量为2.76m3/a

二、基本同意《银川市园林场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项目退水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周边环境、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方造成影响。基本同意《报告书》节水评价结论。露地蔬菜滴灌用水定额取300m³/亩;葡萄滴灌用水定额取280m3/亩;红树莓滴灌用水定额取270m³/亩;苗圃(含精品容器苗)滴灌用水定额取195m3/亩;绿化灌溉用水定额取0.24m³/m2·a);经果林病虫害防治(喷洒农药)用水定额取80L/(亩.次);机关、企事业管理机构和社会团体用水定额取10m³/(人·a)(先进值)。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宁政办规发〔202020号)规定,达到节水要求。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安装计量设施的节水措施方案和节水保障措施。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西夏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6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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