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3MB1970439K/2025-00187 | 文号 | 银西审服批发〔2025〕123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申报的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林木采伐申请事项的资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经西夏区自然资源局、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审核及现场核查,该项目取得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宁)〔202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4号)采伐地点位于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镇北堡村广爱园区东南一侧。计划采新疆杨55棵、柳树2棵合计57棵。经审批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地块、林种和数量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
二、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不得破坏周围环境和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次序;
三、按要求对采伐的树木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焚烧、填埋废弃物,并做到当天采伐当天清理;
四、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采伐,西夏区自然资源局有权收回《林木采伐许可证》。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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