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3MB1970439K/2025-00192 | 文号 | 银西审服函发〔2025〕51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夏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文华园3号楼项目基坑施工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项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书》论证等级为二级,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和论证范围,现状水平年为2024年,《报告书》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用水规模,本项目共设降水井总数为7眼,井深15m,降水井沿基坑四侧坡顶外围1.0m布设,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降水总天数为65天,基坑抽排水总量7.73万m³。降水期间车辆冲洗用水量11m³,工程养护用水量3777m³,绿化用水324m³,道路降尘用水550m³,喷雾降尘用水量7800m³,基坑降水工期内总回用水量为1.25万m³,外排水量为6.48万m³。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退水影响分析。施工降水首先利用车量冲洗、工程养护、绿化灌溉、道路降尘及喷雾抑尘,其次剩余退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退水不会对周边环境、水功能区和第三者造成不利影响。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西夏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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