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40103MB1970439K/2026-00040 | 文号 | 银西审服函发〔2026〕11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4-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同庄村蔬菜基地扩能提升项目基坑施工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书》论证等级为二级,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和论证范围,现状水平年为2024年,《报告书》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用水规模,共布设16眼降水井,其中:1#基坑2眼;2#基坑2眼;3#基坑2眼;4#基坑2眼;5#基坑2眼;6#基坑2眼;7#基坑2眼;8#基坑2眼,降水井布设在基坑东西两侧,井深15m,井点间距调整为20m左右(可根据实际情况局部调整)。井内径320mm,设计单井出水量159.25m³/d(6.64m³/h),1#基坑涌水量546.15m³/d,2#基坑涌水量588.15m³/d,3#基坑涌水量456.00m³/d,4#基坑涌水量588.15m³/d,5#基坑涌水量881.71m³/d,6#基坑涌水量847.99m³/d,7#基坑涌水量914.80m³/d,8#基坑涌水量813.58m³/d。项目实际降水天数共计50天,核定施工降水取水总量为5.04万m³。项目回用于混凝土工程养护用水0.05万m³,剩余4.99万m³就近向南排入项目南侧渠道。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西夏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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