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640103MB1970439K/2026-00043 文号 银西审服函发〔2026〕7号
发布日期 2026-04-0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三亩良田民宿露营生态园建设项目取水申请的函

发布日期: 2026-04-07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宁夏三亩良田民宿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三亩良田民宿露营生态园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论证等级为二级,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分析范围和论证范围,现状水平年为2024年,《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用水合理性分析结论本次论证职工人数10,苜蓿种植面积59亩(苜蓿地里点缀种植果树),绿化面积1.4亩,鱼塘面积1亩。核定项目净用水总量2.82m3/a考虑田间水利用系数取0.92取水总量为3.05m3/a

基本同意《报告表》节水评价结论。结合近3年取水量,确定本项目生活用水定额取110 L/(人·d、种植苜蓿灌溉先进值用水定额取450m3/(亩·a绿化通用值用水定额取0.4m3/m2•a、池塘养殖800 m3/(亩·a),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宁水节供发〔202511号)规定,达到节水要求。田间水利用系数取0.92符合《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2018)要求,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安装计量设施的节水措施方案和节水保障措施。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西夏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3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