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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MB1970439K/2026-00045 文号 银西审服函发〔2026〕5号
发布日期 2026-04-0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宁夏电投多能协同一体化示范项目基坑施工降水许可申请的函

发布日期: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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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宁夏电投多能协同一体化示范项目基坑施工降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书》论证等级为二级,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分析范围和论证范围,现状水平年为2024年,《报告书》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用水规模,共布设9眼降水井,其中:1#管道基坑共布设3眼;2#管道基坑共布设3眼;3#管道基坑共布设31#2#3#管道基坑降水井井深15m1#管道基坑降水井井点间距22m左右;2#管道基坑降水井井点间距35m左右;3#管道基坑降水井井点间距33m左右。井内径320mm。项目实际降水天数共计74天,核定施工降水取水总量为3.50m³。本项目回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用水、施工喷淋用水0.58m³,剩余2.92m³就近向东排入六盘山路现有市政污水管网。基本同意《报告书》节水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场地基坑工程抽排的地下水首先用于场地内施工期洒水降尘用水、施工喷淋用水。采用定额和用途符合节水要求。

三、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四、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节水三同时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退水管理台账,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调度。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西夏区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此函30日内向西夏区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工程主体建设完成时,建设单位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现场指导监督下按照《水井报废与处理技术导则》(T/CHES17-2018)执行封填并进行验收。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2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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