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40103MB1970439K/2026-00090 | 文号 | 银西审服(批)发〔2026〕114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6-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林木采伐申请事项的资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经西夏区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审核及现场核查,该项目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6〕27号)。采伐地点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40号,计划采伐桧柏17株、黄梅杏1株、丝绵木3株、龙爪槐16株、云杉3株、丁香6株、梧桐树3株、国槐16株、紫叶李5株、榆树1株、臭椿1株、梨树1株、刺槐1株,共计74株。经审批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地块、林种和数量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
二、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不得破坏周围环境和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次序;
三、按要求对采伐的树木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焚烧、填埋废弃物,并做到当天采伐当天清理;
四、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采伐,西夏区自然资源局有权收回《林木采伐许可证》。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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