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MB1970439K/2023-00194 | 文号 | 银西审服批发〔2023〕1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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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9-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你局报来《关于银川市第四十五中学工程批复项目建议书的函》(银西教项函〔2023〕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为解决黄河路以南区域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要。同意你局实施银川市第四十五中学工程(项目代码:2309-640105-05-01-286919)。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同心街以东、文萃街以西、黄河路以南、经天路以北。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银 川 市 第 四 十 五 中 学 工 程 项 目 拟 规 划 总 建 筑 面 积 约26149.93㎡,拟规划建设教学楼、综合教学楼、实验楼、行政综合楼、风雨操场、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看台、门房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等,共设置标准教学班36个,可提供学位1800个。
三、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银川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及银川市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前,要将项目资金筹措方案报请西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策或取得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意见并争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请你局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研报告报我局审批,在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落实环境、防洪、文物等准入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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