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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MB1970439K/2023-00286 文号 银西审服批发〔2023〕205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南梁派出所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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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南梁派出所迁建项目审批初步设计的函》已收悉。根据《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926  72会议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资料同意你单位实施南梁派出所迁建项目,现将南梁派出所迁建项目(项目代码2310-640105-09-01-98467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夏区兴州北街以西,培华路以北,西花园街以东。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022.53㎡(约12.03亩),总建筑面积2505.71㎡。新建派出所基本用房、附属用房、设备用房各一栋,并配套建设室外管网、场地硬化、场地绿化、停车场、围墙等附属设施工程。

(一)建筑工程

基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218.74㎡,基底面积753.26㎡。地上三层,建筑总高度12.75m,其中一层层高为3.9m,二~三层层高3.6m,设计室内外高差0.45m。主要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及后勤保障用房等。

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51.23㎡,基底面积251.23㎡。共一层,建筑总高度5.25m,设计室内外高差0.30m

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5.74㎡,基底面积35.74㎡。共一层,建筑总高度4.95m,设计室内外高差0.15m

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门窗:采用成品木门、铝合金门、钢制防火门及断桥铝合金窗。

楼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及防静电水磨石地面。

(二)结构工程

基本用房、附属用房均为框架结构,设备用房为砌体结构。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基本用房、附属用房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三)给排水工程

本工程生活及室外消防用水水源均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室内给水管采用PP-R管,热熔连接;室外给水管采用PE100级聚乙烯给水塑料管,承插橡胶圈接口。排水采用污废合流制、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室内排水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排水管,热熔连接。室外雨污水管道采用HDPE双壁波纹塑料管,承插式橡胶圈柔性接头。

(四)暖通工程

本工程采暖热源由自建燃气锅炉房提供。散热器采用钢制内防腐处理散热器,采暖管道均采用热镀锌管道,管径不大于 DN80 时,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 DN80 时,法兰连接。

(五)电气工程

本项目在场地内新建1400KVA箱变,三级负荷电源由此引入。配电方式为放射、树干混合式。业务用房、附属用房及锅炉房配电系统接地型式采用TN-C-S方式。庭院灯采用单侧布置,间距20m,平均照度15Lx,光源采用节能50W LED灯,太阳能电池组件采用100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

(六)室外工程

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暖通、电气管网等,并硬化场地、围墙、生态停车位、绿化等。

三、消防工程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分区及疏散口、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等系统,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手提式灭火器、消防专用电话等系统和消防装备。

四、防震减灾、无障碍及环保节能设计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在基本满足建筑造型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应采用自然通风和采光,降低能耗,确保建筑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要落实《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投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本项目算总投资1434.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8.17万元其他费用54.33万元预备费41.78万元。资金来源按照《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926日 第72次)会议精神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银川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六、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在项目建设中,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八、此批复用于争取上级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九、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11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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