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MB1970439K/2024-00034 | 文号 | 银西审服批发〔2024〕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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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2-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华西村团结村居民农房围护结构局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银西镇政发〔2023〕105号)已收悉。根据《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 第1次)会议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同意你单位实施华西村团结村居民农房围护结构局部改造项目。现将华西村团结村居民农房围护结构局部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1-640105-17-01-109220)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华西村团结村。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对华西村、团结村1595户居民主要居住房屋侧墙进行局部节能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墙保温层及饰面改造(每户侧墙面积约为25.83㎡)及改造垃圾处理。
三、建筑、结构工程设计:本工程墙面保温做法为铲除外墙饰面层+20厚水泥砂浆+50厚外墙贴聚苯乙烯保温板+5厚标准防裂网格布及抹面胶浆1层+外墙涂料。外门窗框与门窗洞口之间的缝隙,采用聚氨酯高效保温材料填实,密封膏嵌缝。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704.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1.67万元,其它费用42.40万元,预备费20.52万元。资金来源按照《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 第1次)会议精神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银川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五、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请你局在建设中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在项目建设中,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八、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九、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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