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40103MB1970439K/2024-00208 | 文号 | 银西审服批发〔2024〕146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镇北堡镇贺兰山东麓旅游沿线酒庄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银西镇政发〔2024〕80号)已收悉。根据《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7月30日 第39次)会议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同意你单位实施镇北堡镇贺兰山东麓旅游沿线酒庄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现将镇北堡镇贺兰山东麓旅游沿线酒庄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0-640105-18-01-827885)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镇北堡村、昊苑村。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对在镇北堡镇镇北堡村道路两侧绿化带敷设次高压沿线管道9170m,中压天然气管道4600m。昊苑村敷设中压天然气管道2840m。
次高压天然气和中压天然气均采用焊接钢管直埋铺设,穿越段加钢套管,其中次高压管线采用无缝钢管DN150,中压管线采用PE管de160,配套建设DN150钢制阀门井,de160PE阀门井,调压柜,钢套管,聚乙烯三层加强级防腐,绝缘接头 DN150,阀门井智能远传监控,警示带、示踪带、标志桩等。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概算投资1425.82万元,其中:工程费1280.50万元,其他费用103.79万元,预备费41.53万元。资金来源为西夏区2024年新增地方债券资金1000万元,剩余部分由企业自筹。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银川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四、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债务。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六、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资金未全部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七、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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