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MB1970439K/2025-00056 | 文号 | 银西审服批发〔2025〕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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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S304线贺兰县金山村北至金山道班段修复养护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暨跨东大沟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经审查及专家会评审,该申请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工程桥梁设计方案和防洪标准。
(一)工程位置。S304线东大沟桥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南梁农场境内,在原有桥位处拆旧建新。原桥为8.0m双曲拱桥,宽6.5m,于2001年在左侧采用1-6.0m钢筋混凝土实心板拼宽了1.8m,拼宽后桥梁宽度8.3m。桥梁跨越东大沟1处,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06°12′36″、北纬38°39′42″。
(二)桥梁设计方案。本次新建东大沟桥中心桩号为K39+833.8,起点、终点桩号分别为K39+824.58,K39+843.0,全长18.42m,桥面净宽7.5m,为1跨,桥梁桥跨布置自左岸至右岸为:2.7m(耳墙)+0.04m(伸缩缝)+12.96m+0.02m(背墙连续)+2.7m(耳墙)=18.42m,桥墩布设在两侧沟坡上,桥梁轴线法向方向与大洪水主流方向交角为10°。
(三)工程防洪标准。S304线东大沟桥桥长为18.42m,一跨越过沟道,桥梁等级为小桥,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25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有关要求。
二、基本同意防洪影响分析计算结论
(一)S304线东大沟桥桥梁轴线法向方向与大洪水主流方向交角为10°,为小桥,桥跨、长度符合现有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
(二)S304线东大沟桥设计防洪标准为25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有关要求。
(三)S304线东大沟桥桥梁跨越东大沟工程段25年一遇排涝流量为3.68m³/s,相应水位为1107.14m。
(四)S304线东大沟桥采用一跨跨越东大沟的方式,河道内不设置桥墩基础,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面积,不产生壅水。东大沟桥对河道行洪无影响。
(五)桥梁涉河部分的最低梁底高程为1108.52m,发生25年一遇洪涝灾害时,桥位河段排涝水位为1107.78m,低于桥梁梁底高程0.74m。满足排涝要求。
(六)基本同意《防评报告》评价的综合结论,项目建设对沟道行洪无影响,对水利工程及防汛抢险、河势稳定、岸坡稳定及第三方权益等均无不利影响。
三、要求
(一)桥位处沟道两岸均为土质边坡,为减轻桥梁建设对左岸沟道边坡稳定性的影响,建议对桥梁下部沟道边坡及沟底用浆砌石砌护,防止土体因桥梁施工或自身重力作用而造成沟道发生坍塌滑坡,确保桥梁建设和后续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二)施工道路等各项临建工程应尽量减小对沟道阻水、壅水、挑流作用,开挖的弃土应堆置在规定地点,禁止在沟道中弃置或堆放,确保沟道正常行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不得弃置的沟道内,不得污染沟道水质。
(三)本项目桥梁跨越段保护范围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不得阻挠工程建设,必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建设需求,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诺“该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妨碍河道主管部门对所涉及河道整治、砌护等其他水利工程规划的实施,并无条件服从河道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
(四)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等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
(五)桥梁跨越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属地水利防汛部门参与。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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