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MB1970439K/2025-00060 | 文号 | 银西审服批发〔2025〕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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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文萃北社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银川市西夏区财政局关于西夏区2024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及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同意你单位实施文萃北社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现将文萃北社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1-640105-04-01-290725)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西夏区怀远路街道。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拟对贺兰山农牧场十一、十二队东侧村庄主干路进行病害处理、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改造,共计21230㎡;新建改造道路两侧混凝土道牙,共计8492m。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21.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2.89万元,其他费用12.07万元,预备费6.4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按照西夏区2024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及奖补资金分配计划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银川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四、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请你局在建设中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在项目建设中,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六、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七、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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