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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MB1970439K/2025-00260 文号 银西审服批发〔2025〕167号
发布日期 2025-12-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兴泾镇兴盛村道路硬化及交通便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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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兴泾镇兴盛村道路硬化及交通便道建设项目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91754次)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同意你单位实施兴泾镇兴盛村道路硬化及交通便道建设项目。现将兴泾镇兴盛村道路硬化及交通便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9-640105-04-01-364515 )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西夏区兴泾镇兴盛村。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新建硬化道路4条(混凝土硬化面积共6570平方米),其中:

1号道路长约1240米,混凝土硬化面积为5300平方米,1.4米高护坡40米长,填方600立方米,6米高太阳能路灯25盏,移栽树木5株(均为杨树,胸径约30厘米),1-6米×2米箱涵1个,长6.9米;

2号道路长约167米,混凝土硬化面积为850平方米,拆除1.8米高砖砌实体围墙140米,1-6米×2米箱涵1个,长6.9米;

3号道路长约57米,混凝土硬化面积为210平方米;

4号道路长约39米,混凝土硬化面积为210平方米。

混凝土路面硬化结构为20厘米C30混凝土路面+25厘米天然级配砂石垫层。总厚度45厘米

三、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0.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53万元、其他费用9.64万元、预备费6.71万元。资金来源按照《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917日 第54次)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银川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的相关精神执行。

四、你单位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债务。

五、在项目建设中,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六、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10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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