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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MB1970439K/2025-00266 文号 银西审服批发〔2025〕191号
发布日期 2025-12-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西夏区兴泾镇兴盛村人居环境改造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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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西夏区兴泾镇兴盛村人居环境改造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夏区兴泾镇兴盛村人居环境改造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配套资金承诺的函》及相关报送材料同意你镇实施西夏区兴泾镇兴盛村人居环境改造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现将西夏区兴泾镇兴盛村人居环境改造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511-640105-04-01-795138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西夏区兴泾镇兴盛村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拟实施道路工程及沟渠整修工程两部分内容。

(一)道路工程:1.建混凝土硬化路面3107.40㎡,路面结构采用18cm混凝土路面+20cm级配砂砾,总厚度38cm2.红色面包砖铺装2018.08㎡,灰色面包砖铺装10184.12,铺装做法为200*100*60红色(灰色)面包砖+30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120C20+200厚砂石垫层。3.砌筑混凝土道牙9495.40m,做法为500*200*100混凝土道牙+30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100C20+200厚砂石垫层。4.铺装混凝土树框(1m*1m413个,树框间距为6m,做法为500*200*100混凝土树池道牙+301:3干硬性水泥砂浆结合层+100C15+100厚砂石垫层。

(二)沟渠整修工程:沟渠清淤2000m³;新建沟渠护坡1100m,沟渠整体高差2m左右,常水位以下用卵石砌筑采用立砌方式,常水位以上用植草砖砌筑采用1:1的边坡。

三、投资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本项目算总投资500.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3.42万元,其他费用22.80万元,预备费14.5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60万元,剩余资金由西夏区政府配套。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银川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的相关精神执行。

四、建设期限:202511月至202612月底。

五、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安排劳务报酬不得低于146.04万元,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40.57%,在此基础上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七、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西夏区兴泾镇兴盛村人居环境改造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可不进行招投标。

八、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发改振兴〔2021101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全面检查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发改地区〔2021610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以工代赈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发改地区〔202224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要组织当地务工人员,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发放劳务报酬,并将项目相关情况在区镇村三级进行公示。项目建成后,设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吸纳务工人员、发放劳务报酬等信息。

九、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广播、微信群、村公告、进村入户等方式积极宣传以工代赈政策,介绍岗位需求、发布招工公告,让群众充分了解以工代赈项目的政策要求,对当地有意愿参加务工的群众进行摸底,建立摸底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

十、你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将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

十一、要督促施工单位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劳务报酬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单位审定后,在镇、村两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送西夏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

十二、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11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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