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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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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西夏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泾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

1.首抓关键少数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兴泾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各类法律进行了学习宣传,组织镇政府主要领导轮流出庭参加行政诉讼庭审,增强法治意识。坚持发挥政治引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中心(办)、各村居、各派出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兴泾镇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强化统筹协作,发挥好协调机构统筹安排,确保法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并且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行年终述法。2024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执法等情况。

1.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兴泾镇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干部队伍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主动公开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全力为营商工作保驾护航,切实优化我镇营商环境。结合《关于在兴泾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镇重大项目、具体行政执法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均由法律顾问全程提供法律服务,防范风险。2024年邀请法律顾问审查合同等文件18件,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信访矛盾的调解化解,防范风险。

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严格落实“三项制度”。2024年依托网络课程培训,重点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与地方性法规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营造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法治氛围,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的落实。兴泾镇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起,罚款共2300元,公示处罚信息0起(16件均为简易程序不公示)。其中9起为占道经营类,罚款共900元;5起为建筑垃圾类,罚款共1000元;1起为生活垃圾类,罚款共200元;1起为市容类,罚款200元。每起案件均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从立案到结案进行全过程执法记录仪记录,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确保案件质量。

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政务公开“规定动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回应。通过西夏区人民政府官网、各村社区公告栏、小微权利监督一点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官方报道,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三)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用当下案件为群众讲述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此外,各执法部门充分利用“3.15”“12.4”等主题宣传日与中秋、重阳等传统中国节日和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积极进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保护法》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组织兴泾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以案示警,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等法律知识,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全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9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2.信息化助力法治教育培训。依靠学习强国、法宣在线APP、宁夏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载体,将村、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员一并纳入无纸化学法用法,通过网络课程的学习,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普法宣传与学法教育。

3.以法律“八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团、进宗教场所。各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社区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重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诈、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等宣传活动。今年共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92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受教育群众余人次。村(居)法律顾问2024年组织法律讲座30余次,每月进村(居)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进行普法宣传。

(四)推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

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严格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镇重大项目、具体行政执法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均由法律顾问全程提供法律服务,防范风险。2024年邀请法律顾问审查合同等文件18件,进行行政诉讼7件,法律顾问全程高效发挥作用。

2.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兴泾镇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现5件已判决,2件正在诉讼;检察监督案件7件均已处理完毕;兴泾镇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应诉7件现均已判决;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1件已处理完毕,上述案件我政府均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银川市西夏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履行了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下一步将努力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3.严格落实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兴泾镇政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兴泾镇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在实际工作开展的工作中,有少数工作人员依旧存在法治观念较弱,对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程度相对较低,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其次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创新力度不足,亮点工作不突出,在法治宣传、公正司法工作中对于新形势下的问题应对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重大网络舆情防范与风险化解。最后,兴泾镇的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行政执法监督的手段和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今后的法治学习和宣传工作中,兴泾镇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督促各部门和村(社区)干部、各派出机构工作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确保履职尽责到位、模范学法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2.整体谋划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开展,坚持做到重大决策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大问题督促解决。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力度,严格执法流程,严肃执法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对历史遗留问题不回避,设立台帐,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制定化解措施,推进信访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

4.继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镇群众法律素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5.严格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构建“多元”调解大格局,建立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派出法庭、村居法律顾问、村社区网格员矛盾纠纷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通过网格员日常网格化动态巡查,实时掌握纠纷线索,共享矛盾纠纷信息,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干预”。在此基础上,要将人民调解工作主动融入综治信访工作之中,强化人民调解在综治信访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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