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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村(居)务

公开制度: “村(居)务公开制度”是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大对村、社区级村(居)务、财务的监督力度,建立 村(居)务公开制度。

公开背景: 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大对村级村(居)务、财务的监督力度,建立村、社区“村(居)务公开”制度。

公开内容: 及时、全面、准确对村级村(居)务、财务进行公开。

公开形式: “阳光村(居)务”具体可分为三种公开形式。

固定公开: 固定公开的内容为机构设置、组织任期目标、各类年度目标、指标、计划等情况,此类内容稳定性较强,一般为一年一公开,一般结合年度干部考核时进行。

定期公开: 定期公开的内容为财务报表、村(居)务完成情况,此类内容一般为一季度一公开。

即时公开: 即时公开的内容为社区居民的其他需要即时公开的事务,特别是一些村、社区级重大事项,由于此类内容的不定性,要求做到即时公开。